挺好。
程博衍觉得看专业书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乐趣,但从小到大都很自律他已经把看书学习作为种习惯。
枯燥专业资料也能看就两三个小时不动,机子里音乐按顺序放完遍时候,他合上书,仰起头活动下脖子,站起来走出卧室。
已经11点,项西手里拿着遥控器,整个人都缩在棉筒里已经睡着。
脸色已经不像之前那
虽然没上过学,但项西觉得程博衍上学时候肯定是那种特别能念书学生。
如果平叔能让自己去上学,他可能也念不出个样子来,平叔肯定天天被老师拎到学校去,拎不三次他估计就得成为失学儿童。
电视没意思,程博衍也懒得听自己说话,又不想躺着,于是项西团在沙发上盯着屋里看书程博衍发呆。
说起来,程博衍确是挺帅,第次看到身份证时项西就觉得这人挺帅,项西看着他侧脸,就是不说话不笑时候看着有点儿冷,不熟时候总给人不太好接近距离感。
其实是个挺逗人。
好像是,其实平时话不多,也没什可说,不知道为什跟你在块儿就总想说话。”
程博衍看他眼:“因为……”
“因为你帅,是吧,知道,”项西马上说,“你肯定是要这说。”
程博衍没接着说下去,起身拿个小热水瓶灌瓶水,又拿过他杯子块儿放在茶几上,进厨房又洗几个苹果出来:“不睡觉就喝水,吃水果。”
“哦。”项西点点头。
不过可惜,居然喜欢男人,项西啧声,这好基因就这浪费掉……好像想得有点儿远。
项西摸摸兜里手机,手机他直拿着没离身,就怕人家打电话来让他去上班他接不着电话,不过手机直没响过。
项西把手机拿出来看看,有电,也有信号。
只要开始动就行,自己倒是动,动得也挺积极,不过改变有些微小,不知道什时候,他才能真正步入正轨,像程博衍这样他是没希望,但像大街上那些为生活奔波着最低层人他也会满足。
比如晚上在水果店给人看看店什,就是挺好步。
程博衍等会儿,看体温计,温度已经降下38度,他拿起书和本子进卧室。
“你睡觉?”项西问。
“看书,你太吵,”程博衍在卧室里说,“对面鹦鹉让你衬都柔情似水。”
程博衍没有关卧室门,项西能看到他戴上耳机,靠在窗边懒人沙发里,腿伸得老长。
看个书也能看得出这舒服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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