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顿,咬着筷子试探着问:“你都给夹吗?”
“不然呢?”郁清欢笑着看他眼,“你自己又夹不上来。”
整顿饭,靠着这样办法,霍渠将郁清欢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自己身上。两个人你夹吃,简直就好像桌子上只有他们俩样。
秦铮眸色微沉,看着霍渠眼里藏不住小得意,破天荒感到有些郁闷。
无他,这种招式他学不会,就算学会也没办法豁出老脸去用。
上辈子他们吃饭时候,秦铮也是这样,总是尽可能照顾到他。
这家私房菜用料还是不错,虾仁清甜鲜美,只吃完,郁清欢忍不住又往嘴里放只,看霍渠顿时急红眼。
也学着秦铮样子,想要给郁清欢夹菜。
可惜他本就用不好勺子,再加上这会儿心里焦虑,怎舀也舀不上来,最后竟然急额头上都冒出细细汗。
“给,吃吧。”就在霍渠焦躁不安时候,郁清欢忽然舀勺虾仁放进他碗里,柔声问道:“还想要吃什?”
知道,你还知道什!”
他以为自己声音已经够小,没想到还是被霍渠听到。
霍渠十分诚实回答他问题:“知道清欢喜欢吃什。”
霍嵘:“……”
弟!你其实可以不回答!!
顿饭吃各怀心思,等到结账时候,又出状况。
郁清欢对自己定位很准,即便这辈子秦铮对他印象不错,但他们关系毕竟和上辈子不样,他没办法理所当然让他付账。
而秦铮则觉得自己是前辈,又对郁清欢有那点好感,坚持要付钱。
两
霍渠愣愣看着他笑脸,脑子灯泡啪下亮。
用不好勺子=清欢亲自给自己夹菜。
也就是说——
有时候劣势用好就会变成优势?!
霍渠垂眸,浅浅露出脸上小酒窝,再抬眸时候,脸上已经满是无辜,“清欢,想吃那个,还有那个……”
几个人等会儿,点菜便上齐。
四个大男人,胃口都不小,各种各样菜铺满整张桌子。而不巧是,郁清欢爱吃菜几乎都摆在秦铮面前。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郁清欢在吃饭时候最不矜持,直接便将筷子伸到那盘腰果虾仁里。只是,这家铁木筷有些滑,他夹次竟然没有夹上来。
放下筷子,郁清欢挽起袖子,正要换成勺子,秦铮就舀满满勺虾仁放到他碗里。
“谢谢铮哥。”郁清欢夹起只虾仁放进嘴里,在心里暗暗感叹,不管是年轻时候秦铮,还是十年后秦铮,都是那会照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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