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适文亲自去给牧水取吃食幕,倒是落入不少人眼中。
“虽然这双鞋没有跟,但你应该是第次穿这样鞋,多少都会有不习惯地方。坐下来休息下吧。”白适文说着,将胳膊伸到牧水面前,扶着他在沙发边上落座。
他表现得还是彬彬有礼,实在是挑不出什错处来。
牧水也没拒绝,从善如流地落座。
白适文又问:“要吃点水果或者点心吗?”
“唔。”
“能够在见到白先生同时,又结识吴小姐,实在是荣幸。”
“吴小姐以后要留在这里工作吗?如果有什帮得上忙地方,吴小姐定要告诉们。愿为吴小姐效劳。”
“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白先生和吴小姐起用餐……”
这些人坚定不移地将牧水当做白适文口中吴仙仙,没有个人怀疑他身份,更没有个人怀疑他性别。
这就是白适文又胆大又聪明地方。
白适文变态不体现在他那双奇怪眼睛上,更不体现在时而发作精神病上。
他变态在于,他把牧水就这偷走。
按理来说,偷东西人,都应该好好将偷来东西藏起来。但他并不这样做。他淡定自若地带着牧水出席会议,毫不吝啬地向所有人展示着他偷来东西。
等会议结束之后,白适文就带着他去酒会。
牧水从来没次性见过这多人,还大都是在电视上才会出现面孔。
白适文转身就去取,并没有假手他人。
他就不怕跑?
牧水眨眨眼。
牧水环视圈儿。
好叭,跑他也是跑不掉。这里周围全都把守着警。察和保镖,他只要稍微动,就会立刻被抓住。
先入为主。
他越是光明正大地介绍他身份,就越不会有人将现在“吴小姐”和死亡牧水联系起来。
相比较起来,牧水觉得齐星汉和袁盛,还有后来焦严,简直都单纯得冒泡。
白适文则是坏得流油。
在不知道有多少个人来和白适文打过招呼之后,白适文带着牧水走到角落里。
他僵着脸,踩着玛丽珍鞋,走在白适文身边。
每个和白适文打上照面人,都会在和他亲切地交谈后,将惊异目光落到牧水身上,出声问:“这位小姐是……”
白适文儒雅有礼地笑,平静地道:“未婚妻妹妹,吴家小女儿。”
“噢,原来是吴小姐。”对方立刻恍然大悟,目光热络又克制,副想和牧水握手,但最后又不得不收回去模样。
白适文就这带着牧水,见过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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