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7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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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不说,抓着那束花往垃圾桶里丢。不顾朋友在身后叫喊,寒着脸抬脚就走。

松市夏季夜晚,街边大排档坐满喝酒撸串人,桌子底下有胖胖流浪狗在摇着尾巴讨食;服务员阿姨边上菜,边跟熟客聊自己刚考双百小孙子;才下班白领擦掉口红,豪迈地口啤酒口肉,言谈间,笑声传出去老远。

热闹又充满烟火气。

叶绯边走边看,心情慢慢平静下来。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走到哪里。正打

叶绯大晚上忍着浑身酸痛被朋友叫下楼,本以为发生急事。结果出门,就碰上手捧大束玫瑰梁承玉。

“叶绯,做男朋友吧。”梁承玉将那束玫瑰塞到叶绯怀里,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周围看热闹人纷纷开始起哄,包括叶绯那个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

“别矜持,这帅还犹豫什!”

记忆就像道闸门,不去碰触永远是封闭。而旦打开,所有以为遗忘过往都会倾泻而出。

七年前,叶绯十七岁。

高二暑假时候,为赶在高三前浪波,约几个关系不错同学去松市旅游。

松市地处北方,相对于经济飞速发展凤市来说,要落后很多。但整个城市旅游资源却非常丰富,不仅自然景观壮丽,人文景观也很出色。

叶绯白天爬山,还被谷瑞嘉这个傻子拽着,走几百道台阶去拜姻缘寺,晚上回到酒店时,腿都是软。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觉,却被个不请自来人搅乱清净。

“在起!在起在起!”

“亲个亲个!”

……………………

自以为深情不是浪漫,而是骚扰。

叶绯那时候正值中二期,性格最是叛逆。冷眼看着这荒谬切,只觉得股怒气直冲脑门,根本控不住。

叶绯长得好、性格好,成绩不错,家里又算小富,因此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每天跑过来递情书男男女女不知凡几。

但他天生开窍晚,喜欢篮球、喜欢打游戏,唯独对谈恋爱没兴趣。其他人见他这样,慢慢也就放弃,唯独个人除外。

梁承玉是叶绯隔壁班同学,高二下学期才转过来,当时还在年级里引起轰动。无他,梁承玉长得太帅。挺拔又干净,完全符合女生心中理想初恋形象。

这位初恋男神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辞色,却偏偏看上叶绯。从第次见面起,就对叶绯穷追不舍,无论叶绯怎拒绝都没用。

这次更是通过叶绯朋友,得知去向,直接追来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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