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臣问我:“闻不到我的气味,也知道我感觉不到你的,会难过吗?小家伙?”
我觉得能问出这样的话的岑溪臣才会让我难过。
我到底是做了什么,或者说没做到什么,才让他居然会这样问我。
闻不到他的气味我可以和他在牛奶浴缸里泡一顿来一发,如果他在意他闻不
,随时会回来。我听见岑溪臣很委屈地说:“我们再来一回吧,我头太疼了,快炸了,你比安眠药管用。”
当然,与话语完全不符的是岑溪臣软了的的下面,尤其是他的腿被我压着睡了那么久,要是没麻我可真算他本事。我瞧着他一如既往的正常表情,有一点想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也勉强可以够得上“了解他”这三个字。他的心情不好,哪怕亲手送他爹进牢子的人就是他自己;他的胳臂和大腿肌肉因为要抱着一个熟睡的我还得同时工作而都快木了;他很想跟我来上一发但是他暗悄悄地觉得腰有点酸,如果打肿脸充胖子再来和我来一回,他接下来工作时大概得在椅子上加上两块柔软的靠垫;他对严淼的判决几乎是怨愤的心情,但他还得处理好太多人对“他是严淼的帮凶”的这件事的怀疑。
他苦闷,难受,整个人像是在沙滩上张开口窒息的鱼。他不说,但我必须知道,我也一定会知道。
我都快忘了我曾把岑溪臣当成怎样的一个神经病。我甚至想不起来我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接受他所有的一面,软弱的和坚强的,傻逼的和聪明的,晦暗的和阳光的。
岑溪臣给过我一句十分恰当的情话:“我和你之间有着太多可以让彼此崩溃的联系,有太多事情原本可以在我们之间掀起波澜,争吵也好责骂也好良心上过不去也好。如果是别人我大概会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一滩狗血,可在你这里仿佛所有的人都是配角。叶默,是不是在你的世界里只能看的到我?”
我觉得这真是句废话。
我既爱一个人,又何必管他的家世与皮囊,何必管他的三观与行事。
我既爱一个人,理所应当披荆斩棘和他在一起,如果受到伤害便报复回在他身上,拿去换一个人爱算什么本事。
岑溪臣居然骂我:“默默,你真是有病。”
靠。我一个清清白白大学生,一不犯法二不违背道德,尊师敬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连破处都是成年之后,要说这么多年唯一做过的可能不太符合社会道德主流意识观的,就是在婚前存在性行为。当年的大一新生Omega问卷上我可是明明白白写着“不支持Omega婚前的标记与性行为”的,为此还得到了学校统一派发的抑制剂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