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定是审美错乱。
强行把视线移开,宫越看着叶闪闪有些忐忑表情,难得有些迟疑。因为他明白,不管以后会不会恢复记忆,他都是宫越。但是对于叶闪闪来说,他已经不是那个认识四年、相处四年宫越。
可是,他现在需要叶闪闪帮助。或许,他可以告诉叶闪闪,自己还隐隐记得点和他相关记忆……
转转手指上套着指环,宫越考虑再三之后,还是选择否认,“不记得你。”
就算可能因此失去叶闪闪帮助,他最终还是选择不欺骗他。
不住站起来,原地左两步右两步地晃好几个来回,脑子里面乱七八糟想法涌出大堆,就和炸烟花样。
感觉脑细胞都要废,叶闪闪才停下晃悠,抱着手,下意识地把手指放嘴唇边上。刚啃几下指甲,他就听见宫越声音,“脏。”个字就完全表达出十分嫌弃。
这个场景和记忆当中某个情景完全重合起来,叶闪闪有些怔怔地看向宫越,发现对方正盯着他手看,对他啃手指甲行为非常不赞同。
以前也是,宫越有点强迫症,见不得坑坑洼洼不平整东西,非要纠正他啃指甲这个习惯。叶闪闪本来已经很久没有啃过指甲,这次因为脑子太乱,时没有注意。
心情突然就好起来,叶闪闪手指在嘴唇上捻捻,然后飞快地把手背到身后藏起来,“好,不啃不啃。”他朝着宫越笑,唇红齿白,非常好看。
对于这个答案,叶闪闪莫名地松口气,他还以为宫越会骗他说记得呢,对于自己金主,他还是很解,就是个不折不扣、心机深沉面瘫资本家。
“猜你也不记得。”觉得自己和宫越奠定最基础信任,叶闪闪笑容轻松起来,伸手从旁边桌子上面拿个苹果,在手里抛两下,眉眼粲然地看着坐在床上男人
宫越这才满意。
想想,叶闪闪问他,“你醒来就知道自己失忆吧?感觉你开始就没有准备告诉易斯特和管家大叔他们,你失去记忆这件事,是因为怀疑吗?”所以醒来之后,才什话都不说,只让人把他接回来。
“嗯。”
得到肯定答案,叶闪闪想到个十分重要问题,“那你还记得吗?”说着他用手指指自己,而恰好,伸出来指头正好就是之前啃指甲那根。于是宫越视线好巧不巧地,就落到坑坑洼洼指甲上。
这瞬间,宫越突然觉得,指节修长,皮肤白皙,指尖泛着淡红色——这样看下来,坑坑洼洼指甲好像也不是那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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