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心里惊。
想来也是,以钟信这样腹黑品格,自然是城府极深,聪明过顶。之前男嫂子每日里半遮半掩、眉目含情那些风流勾引,以他为人,又如何看不出来。
如今自己风格忽变,荡*妇变贤良,他自是有所察觉。看来,要自保可以,却不可操之过急,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绝不能打草惊蛇。
“如是说,倒是有些见外,那就不和叔叔客气,待洗脚,叔叔帮将这洗脚水倒便是。”
虽然知道在书中年代,做嫂子,常常唤小叔子为“叔叔”,可是对秦淮来说,终归有些别扭,话出口,竟带几分莫名羞涩。
瞬,试图在他眼睛里看出些日后阴狠与霸气。可是钟信目光俯视在空气里某个地方,动不动,夹杂着胆怯和小心,似乎要把视线远离男嫂子雪白双脚。
没错儿,秦淮也是刚刚才发现,自己赤祼双脚,果真符合书中作者形容:瘦、白、嫩、柔。在朦胧水雾中,愈发显得俏生生、白嫩嫩。
个男人,却长这样双堪称为秀美脚,那脸蛋,又不知会如何呢?
秦淮还没来得及看下自己穿书后样貌。不过他记得,小说作者可是把秦怀描写得异常诱人。除男人清俊,还特别强调他有身光洁白晰肌肤。尤其在左眉梢处,又有颗胭脂色痣,在雪肤之上,随着眉眼抖动,既骚又俏。
只不过,这又骚又俏男嫂子,从现在起,可是要从良!
钟信听到他清柔中略带羞涩“叔叔”二字,眉头极快地皱下,躬身点头道:“老七听嫂子。”
他这里话音刚落,门外忽然传来个男人声音。
“听嫂子?你是忘这泊春苑里谁说算吧,钟老七!”
室内秦淮与钟信皆是愣,这男人声音虽不算粗砺厚重,并且可以听出有玩笑意味,可是依旧很有几分蛮横与霸道。
秦淮目光瞥去,只见本就躬身静立钟信,此刻腰弯得更深,脸上卑微神情未减,倒多添
“老七,雀儿不在,又偏生犯腹痛,才麻烦你给做这等粗鄙之事,真是不好意思,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秦淮假装看着边案上器物,脸色沉静,声音平和,素淡得像是瓷瓶里那束雪菊。
秦淮感觉钟信似乎微微怔下,却依然躬着身没动,只低声道。
“嫂子太客气,受大哥抬爱,能为兄嫂尽力,是老七幸事,嫂子又何用跟不好意思?”
钟信语气虽然淡淡,却透着谦卑与小心,只是隐约中,似乎还有点若有若无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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