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越只是苦恼件事:“今天去试探过孙福景,他很谨慎。且做很多准备,回答滴水不漏。”
他大略概括下今晚他和孙对话,接着说道:“所以,们虽然知道他有重大嫌疑,可时隔22年,缺乏有力证据去逮捕他,现在赵、钱都死,连人证都没。当年那个作证在大巴附近看到长头发样貌证人,们已经派人前去询问调取新证言,但哪怕最后证实他收钱说谎,也无法把证据链完善到指控孙福景杀人。”
“意料之中。孙福景不简单,他谨慎不奇怪,不谨慎才奇怪。”纪询说,“你去查过当年在建那栋烂尾楼吗?”
“你意思是……”袁越若有所思。
“去过那里,约孔水起见面那次。等他时候用篮球踢墙做实验,那时候就发现,墙体似乎特别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纪询冲霍染因扬扬头,“霍队来找那会儿也有感觉吧。”
孙福景,当然是他,只能是他。
22年前汤志学案里,那两个拥有显著特征“凶手”只出现在他证言,和后来另个证人口中,所起到效果都是相同,引导警方破案方向往“凶手”特征上引。
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都有个相对共识,不挑那些有显著外貌特征人下手,两个做下如此大案凶手为什毫无伪装。他们既不杀死孙,也不动手抢钱,就好像只是为让孙福景看到自己奇装异服而特意绕半个多小时路。
解释不通逻辑,换个角度看就非常通顺。
把孙福景从受害者位置换成凶手同谋,切逻辑就是合乎发展。
“是,你们交谈隔很远都听得很清楚。”
“啊——原来你躲在那里偷听那久?还以为是们心有灵犀你掐点刚好到呢。”
“能猜到你顺道去
赵、钱二人当晚杀死汤志学以后,根本没去过孙家,自然就没有沿路目击者,他们在工地,后半程都有工友作证,自然而然在9点半,这个孙福景编造“第二案发时间点”拥有合理不在场证明。
22年前孙福景之所以能骗过警察,成为开始‘并未被外貌特征迷惑’怡安县警察调查盲点,靠是他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借钱惨,和后续破产倒霉。
是啊,全怡安县人都知道他在喊缺钱,这样人怎会是凶手呢?
开车袁越和视频那端霍染因都没有对这个答案有什意外,事实上当DNA检测出赵元良和钱树茂是凶手,孙福景就已经呼之欲出。
9点半工地人没说谎,说谎就只能是孙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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