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内闲聊就此中断,霍染因查看新线索。
“看这样案子他参与这多,还以为他决定回来,都三年,袁队也不劝劝他,人总得往前……”谭鸣九小声嘟囔,肉眼可见低落着。夜晚总是让人低落。
“袁队和纪询感情很好?”霍染因仿佛不经意问。
“很好,是手把手、背靠背整出来交情。”谭鸣九乐于和新上司分享些无伤大雅八卦,“纪询刚来警队时候,是袁队带他。他天生是吃这行饭人,上手超快,除现有工作外,还爱翻陈年旧案。那些案子过十几二十年,证据要已经找到,要早就湮灭,但他硬是能翻出点不样东西。”
“这厉害为什离开?要是好好干,现在都做到队长吧?”霍染因抛出新问题。
“反正,多少有点他自己考量吧。”谭鸣九言辞下含糊,“他现在也挺好,是个很出名作者,人闲事少来钱快,梦想中生活。”
种狗血小说标配桥段,只能推定……过去们可能在个超过十人公开场合见过面,在那里,给你留下很深刻印象或阴影,乃至于你横看竖看都看不顺眼,对恋恋不忘直到现在,终于冤家路窄。”
“不过听句劝。谁人生没点伤心事?习惯就好。”纪询漫不经心,又开玩笑,“对,说话不讲究证据,万猜错——那就猜错。建议,不管对错,你都不用继续,们默契点保持‘知道你知道知道你知道想说什’这个梗,就好。”
记录本子原本拿在霍染因手中,现在被他丢到桌子上。
他自出现在警队后不动如山被破坏,此刻正满脸不悦盯着纪询。纪询意外地在这时霍染因身上看出些昨晚上撩人烟火气。
可惜啊。
“唔。”霍染因,“你觉得他更喜欢过去日子,还是现在日子?”
谭鸣九扒扒自己噌亮脑袋,迟疑道:“这哪知道。但可能是……过去吧。那时候他很精神。”
“霍队。”
眼镜刑警匆匆跑进来。
“案子有新发现!”
辣太过,受不。
*
纪询走,霍染因还得在办公室里加班工作,命案发生后第时间总是额外忙碌,最黄金侦破时间就是72小时,能多干点就多干点。
不多时,谭鸣九打着哈欠走进来:“联络到死者家属来认尸,死者家属在周边农村地区,说会尽快赶过来,家里就父母和个弟弟,看家境不怎样,打电话过去通知时候,接电话父亲天塌地陷样……诶,纪询呢?走?”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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