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或许只当他是个烦人追求者,虽然他们之间有过几次亲昵触碰,但现在想来,恐怕也只是纯粹欲-望宣泄,他却傻傻地以为自己钓到心。
后来,打算依附段家后,就把他当成块可利用踏板,踩着他脊梁骨上位,将他压入泥沼里,无视他愤怒与挣扎。
不管是被他追求,还是被他恶骂,段明炀应该都是不痛不痒。
可眼下,段明炀却显露出在乎。
哪怕这在乎只是出于被他欺骗恼火,而非爱怜,也已经足够令他震撼。
“……”
黎洛又咽口唾沫,心跳得有点快。
要命,段明炀简直脱胎换骨,这种直球要是放在以前,他可能遇见对方第天就沦陷。
“段总真被迷住啊,以前不是很讨厌吗?未免太善变点。”
“从来没有说过讨厌你,你是怎得出这个结论?”
洛不由地心神荡。
昨晚说什,他自然记得些许片段。正因为记得自己说多少不该说话,做多少不该做事,所以他才先发制人,质问段明炀为什要那做,试图把自己摘出去。
然而段明炀却不接他甩过来锅,不等他回答,就继续说:“听黎先生昨晚意思,似乎对用情颇深,和分开后就没有过别人。这些年绯闻原来都是空穴来风?这倒是出乎意料。可依稀记得,您之前好像不是这说,那些‘更享受夜晚’,到底存在过吗?”
嘲讽,绝对嘲讽。
黎洛冷笑:“才是没想到,段总把话记得这牢,洁癖还这严重。早知道昨晚就说‘有过’,让段总嫌脏,就能逃过劫。”
就好比渴到极点人
段明炀抬起手,五指穿过他长发,轻柔地挽起缕:“黎先生才叫善变,以前口口声声说喜欢,在床上任为所欲为,当时还真信。结果隔天下床就翻脸不认账,嘲笑自作多情。”
手指收紧,那缕头发被攥得有些疼。
“戏弄很有趣吗,黎先生?”
黎洛听得脑子有点发昏,心里认定某些东西突然被推翻打破,记忆碎片在脑海中盘旋,晕头转向。
他直以为,段明炀从来没把他放在眼里过。
“黎先生误会,并非嫌恶。”段明炀毫无起伏地说,“只不过是原本属于自己东西,对别人投怀送抱,感到愤怒罢。”
黎洛愣住。
属于……自己东西?感到……愤怒?
他压下心头惊涛骇浪,悄悄咽口唾沫,面上依旧从容微笑:“段总该不会是在吃醋吧?”
段明炀毫无犹豫:“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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