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在船沉入河中导致后面的船只无法通行的情况下,运载着皮毛已
但如果坦白说出仅是为了这样的理由——只是因为追寻一个传闻——而改变当初的预定,罗伦斯和赫萝都做不到。他们都没有直率到这地步。罗伦斯准备了【想快乐结束这次旅行】这类的接口,赫萝一定也有自己的借口,所以他们都没有挑明。
而根据现在收集到的情报来看,现在盯上了这块骨头的是以罗姆河流域的教会势力为首的人们。
于是,为了能从对罗姆河流域了若指掌的艾普口中获得情报,罗伦斯等人才来到了这个名叫【坎尔贝】的城镇。
身为贵族的艾普,在家族没落后成为了商人,在雷诺斯镇与教会一同干过不法勾当。所以她的情报网应该相当庞大。罗伦斯相信只要以雷诺斯镇的皮毛的事,以及她为了抢先运出皮毛而故意弄沉了船阻碍河道运输的事作为交换条件,一定能从她嘴里套出不少消息。
为了,罗伦斯等人下了船,骑在赫萝背上追赶艾普。
扭过头去。
看来对于昨晚的失态,她还是相当有自觉的。
【真是的。别说是跟着你走了,我甚至还得牵好你的缰绳防止你乱跑。你说说,到底是谁在领导谁?】
或许这是个能让赫萝反省的好机会。
罗伦斯边这样想边乘胜追击。
但他们还是失算了。跑了一段距离追到的那条船只上,并没有艾普的身影。
在船上的是罗伦斯等人寄宿在雷诺斯镇旅店的店主——阿罗德。虽然这证实了罗伦斯没有找错船,这船的确和艾普有关。但奇怪的是,原本囤积在船上的大量皮毛不见了。
艾普原本的确是带着大量皮毛前往坎尔贝的。
这样一来,她中途改换陆路运送皮毛的可能性就变得非常高。如果想要快速运送货物的话,水运的确是很好的选择,但既然距离不远,那就意味着并非只有这一个办法。
不论是因为幸运还是原本就计划好的,总之只要能弄到马匹,中途改换陆路运输这一选择并不奇怪。
不过多亏昨天赫萝的一路狂奔,罗伦斯等人在罗姆河下船后只用了半日就到达了港口城镇坎尔贝。如果坐船,得花上两天的时间。
这速度,任何快马都比不上。
这样拼命赶来自然是有目的的。
罗伦斯等人在顺罗姆河而下时,得知在一个名叫罗艾佛的山村中祭祀着一块狼骨,他们就是为此赶来的。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这块骨头多半出自赫萝同类身上,而教会势力很可能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而想要得到这块骨头。
这对赫萝而言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不能坐视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