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
他从刚开始落笔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觉得很带感。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在从开头读这篇时候,是完全不样感受。
知晓最终结局余诺,是怀着种怎样心情,在骆闻声失踪以后,按着前世轨迹寻找他,然后带着他回家,看着他次次装死,最后真死在自己怀里。
要知道骆闻声死那部分,他写失智骆闻声忽然清醒,叫声“诺诺”时候,那句“余诺知道,就是这天”,简直虐到他写出来就泪崩啦。
宋琛听着《微风细雨》,觉得自己写进去。
“微风伴着细雨,像伴着可爱你。”
感触特别深。
他在电脑跟前趴好会都没起来。
他其实从动笔开始就直在犹豫,余诺是穿越人设定,是开始就揭露,还是到最后再揭露。
知道这开头美好,结果对于你却都是煎熬,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糖,重来次,就是愿意再吞下去。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会代入到角色里,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骆闻声时候,心里是什感受。
太他妈虐啦,他就爱这种偏执糖中带刀人和故事!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就在这酸爽中灭亡!
其实仔细想想,《离婚》也是这种路数。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疯狂,想尝尝这酸爽滋味。人要有机会,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场,重来次也不后悔人生,才是最
关于叙述顺序,他其实做过好几种方案,最后还是选择用衰老做开头,穿越以后相知相爱做主题,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写完全篇以后,在结尾部分再揭露从开头开始,受就已经不是第次经历这件事,不过写着写着,就在这刚穿越当口,就揭露出来。
他很担心在知道这是周而往复悲剧以后,还有几个读者会跟着读下去。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是般穿越文,有类似前世今生梗,前世虐,今生甜,其实就是重生文套路,读者看时候不会觉得堵心,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按寻常套路这世肯定很甜,结尾也会很圆满。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爱情,终将还是悲剧循环上演,执念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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