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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兵前夕,曾国藩亲拟檄文(3 / 6)

呻吟,要么是碍不过情面而言不由衷,即使写得再好,也不过只是一篇好文章而已,它决不能跟这篇檄文相比。这篇檄文可以振作士气,赢得人心,威慑敌人,瓦解胁从。它的作用,甚至能超过一支雄师劲旅,不然自古以来,何以有“传檄定天下”之说呢?在这样的檄文面前,一切文人之作都将显得软弱无力、黯淡失色。而这篇檄文,今天却要出自于一个三军统帅的笔下!这尤其使曾国藩激动不已。古往今来,檄文何止千百,有哪篇是统帅自己写的?没有!三军统帅亲拟讨贼檄文,就凭这一点,也将以史无前例的荣耀记之于史册!

曾国藩越想越兴奋,他熄灭香头,走下床来,挑亮油灯,拿出汤鹏所送的荷叶古砚,用道光帝御赐徽墨磨出一砚浓汁,选一张细密绵软的上等宣纸,握一管兼毫湖笔,迅速地写出檄文的题目:《讨粤匪檄》,然后离开书案,在房间里背手踱步打腹稿。

油灯一闪一闪地跳跃,照着他疲倦而亢奋的长脸,照着他宽肩厚背的身躯,一会儿把影子拉得长长的,映在墙壁上,如同一根竹竿;一会儿又是一大片阴影,把半边屋都遮了,如同起了半天乌云。“这篇檄文一定要超过《讨武氏檄》。”曾国藩想。他试图不落骆宾王的窠臼,设计了几种不同的布局,但比来比去,都不如骆宾王的好。无奈,只得步骆氏后尘,先来骂一通讨伐的对象。刚提起笔,他又感到困难。骆宾王对武则天熟,武氏许多把柄都在他的手里。但曾国藩对洪秀全、杨秀清一无所知,对长毛也不甚清楚。在被长毛俘虏的半天中,他也只感觉到长毛的凶恶,恨朝廷命官,但并没有亲眼看见他们做过什么坏事。不过,长毛毕竟是可恨的,那天倘若没有康福来救,头早就被砍了。不管怎样,长毛都是强盗之列,必须痛骂一顿,以激起国人的仇恨。他提笔写起来。写好一段后,又反复斟酌字句,涂来改去,最后自己觉得满意了,才轻声念出来,看看抑扬顿挫、高低缓急的声调如何:

为传檄事。逆贼洪秀全、杨秀清称乱以来,于今五年矣。荼毒生灵数百余万,蹂躏州县五千余里。所过之境,船只无论大小,人们无论贫富,一概抢掠罄尽,寸草不留,其掳入贼中者,则剥衣服,搜括银钱。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男子日给米一合,驱之临阵向前,驱之筑城浚濠;妇人日给米一合,驱之登陴守夜,驱之运米挑煤。妇女而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船户阴谋逃归者,则倒抬其尸以示众船户。

读完这段后,他觉得声调还可以。近来,曾国藩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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