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商业十分繁荣,商朝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个带有轻蔑歧视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路上,刘秀根据珠儿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
好不容易到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就是各地情报,而刘秀也费些心思,打听到附近大都市宛城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自己本来想法,收购乡亲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价提高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价格,那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说,后者却挑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深意吗?”
刘秀怔,随即拧紧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粮价高出太多,那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生意。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那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这个人为什需要大批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步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事情真相。
“你说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个好苗子。虽然荒废十年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那多人,也就只有他在堆物事里选中她,可见真是有缘分。
“那……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好听点是起义军,说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他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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