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灾害,和谐相处,收获东西也越来越多。然而也有抢掠成性
部族不守规矩,仍在依靠,bao力杀戮,抢夺其他部族井田里
粮食、牲畜和财产。大禹就在会稽山大会诸侯(部族首领),公开杀
不守井田规制且会盟迟到
防风氏,宣布建立永远不解散
军队,专门对破坏井田秩序
部族进行讨伐。
从此,井田制真正站稳脚跟。
有点要清楚,平民农夫(自由民)分得
井田,只能耕种,不能买卖或做任意处置。用后人
话说,就是“国有私耕”。《诗经》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得正是井田制时代
人地关系。国王在需要
时候,可以没收平民农夫
耕田赐给别人。在平民犯罪时,更是理所当然
没收田产,甚至包括将犯罪者及其家人也没收为官府奴隶。也就是说,土地
处置权在中央官府。平民耕种
井田,永远不可能象真正
私有财产那样转让和继承,自然更谈不上自由买卖。
井田制还有个孪生
制度,就是奴隶制。
那时侯,国王、诸侯(部族首领)和大小族长,都拥有大片土地,这就是私家井田。这种私家井田,主人对土地虽然也没有名正言顺最终处置权,但却是比平民仅有
耕作权大大进
步。只要豪族主人(领主)不犯罪,不招天子讨伐,不在战争中失败,这些土地实际就是自己
私有财产,可以转让、赠送甚至买卖。有
土地,就得有人耕种。国王、诸侯和族长,就把战俘、罪犯以及因各种原因依附于他们
穷困庶民,强力安排在自己
土地上耕耘。除
给耕耘者留下仅够生存
物品,收获物全部上缴土地
主人。国王和大大小小
诸侯、族长及其家人,正是依靠从这些“奴隶井田”和自由农夫
公田缴来
收获物,维持着军队、官吏和舒适富裕
生活。私家井田
劳动者,就是奴隶,也叫做隶农。他们没有官府承认
自由民身份,官府“料民”(户籍登记)也不登记他们入册。他们
身份只存在于豪族主人(领主)
“奴籍”之中。来源于战俘和罪犯
奴隶,脸上还烙有或刺有主人家族特有
徽记,即或脱逃,也无处容身。世世代代,奴隶们只能在主人
井田里无偿劳作。奴隶耕作
私家井田与自由民
井田,唯
不同是,私家井田
中央只有水井而没有公田。千百年下来,井田制和依附在井田制上
隶农制,已经成为密不可分
个整体。就土地数量而言,自由民耕作
(有公田与自耕田之分
)那种典型
井田,所占有
土地数量,远远少于由隶农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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