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经过1991年安东尼·霍普金斯银幕演绎,成为影史上数数二经典恶魔,即那种让人不寒而栗同时又目不转睛高级魔王。如今,们已经很难想象莱克特不是霍普金斯,他捕捉到这个人物灵魂、他智商、他敏捷、他谈吐、他智力游戏。他是个恶魔,但他是个浑身充满魅力恶魔,相比之下,007影片中那些怀抱小猫、梦想摧毁世界则是可笑不可怖卡通恶魔而已。
《沉默羔羊》从小说到电影,经历短暂三年时间,这三年中读者怎看待电影版,不得而知。但估计,更多读者像样,是被电影名声推着回头去看小说。电影问世便成为经典,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五项大奖。但它并没有将小说扫进历史垃圾堆,相反,很多读者认为小说略胜筹。文字和影像永远不可能互相取代,影像优势,比如霍普金斯和朱迪·福斯特表演(尤其是台词),是们轻声阅读绝对无法再现;反之,文字能为们提供更宽广想象空间。
无论是小说版还是电影版,《沉默羔羊》精华在于莱克特和史达琳交锋,方是邪恶诸葛亮,另方是初出茅庐刘备,他们反差非常大,渗透到性别、年龄、个性、为人处世各个层面,这为他俩互相利用创造绝妙条件。莱克特需要从被囚外在环境上升到控制者心理高地,他武器是挖掘并解析史达琳幼年心灵创伤;而史达琳需要从个实习生卑微地位,通过破获桩棘手案件,使自己上升到受人器重联邦调查局探员,她手段是借用莱克特大脑。他们仿佛是对难舍难分冤家,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那种惺惺相惜难缠之情到2001年《汉尼拔》从隐性变为显性,两人感觉几近恋人。试想,这两个角色甚至是可以互换:在欠发达社会中,出身卑微、从小饱受心理摧残农家子弟更有可能心灵扭曲,做出类似马家爵那样事来,而知识渊博、趣味高雅社会精英,理应是栋梁之材,而不应是社会白蚁。故事把两个人物定位颠倒过来,实属天才之举,极具原创性和挑战性,也是对社会定位和社会偏见种颠覆。
电影惜镜头如金,男女主角对话不可能全程展开,很多地方只能点到为止,而小说不受这方面限制,可以更加酣畅淋漓,尽显这两个非凡灵魂风采。他们斗智就像阿庆嫂和刁德在春来茶馆里对唱,既能像烈酒那样品尝,也可以像上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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