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不是改装主要目——外头应该有不少人想找她,阿成死,最好跟秦家没有关系,如果有话,古城定有几双别有用心眼睛,她需要做些改变,哪怕只是表面上。
全套换好,扶着墙站起来,直觉腿都不听使唤,季棠棠不信邪:大学时候社团活动,也被拉上去当过几次礼仪小姐,又不是没驾驭过高跟鞋,就算四年不穿,功力还是在。
导购在外头催:“小姐换好吗,还合身吗?”
季棠棠嗯声,仪态万方地掀帘出来,才刚走步,连人带帘子往外扑,亏得外头导购下盘稳,把她给抱住。
扶起来之后,导购小姐憋笑憋不行,跟扶慈禧太后样扶着她,示意她往镜子里看:“穿多好看啊。”
吗?”
毛哥呆呆看着她,顿顿又朝她身后看,确信她是个人来之后,毛哥说话有点结巴:“苗……苗苗?你怎会来啊?”
“来找岳峰。”
毛哥有些反应过来:“你来之前,就没给他打过电话?岳峰根本不在尕奈啊,你这不是白跑趟吗?还有……你不是结婚吗,你……你老公同意你来啊?你家里知道这事吗?”
苗苗不吭声,毛哥时也没辙,把她拉在锅庄前坐下烤火,又赶紧给她倒杯热茶,苗苗捧着搪瓷缸子捂手,捂着捂着眼圈就红,泪滴子啪嗒嗒往搪瓷缸子掉。
季棠棠朝镜子里看,然后很是不要脸地在心里夸自己:“太好看啊。”
这倒不全是YY,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好衣服确是把人衬更出众,更何况她几年没穿过这种型,自己看自
毛哥急:“怎啊这是,你没给岳峰打电话啊?”
苗苗哭起来:“他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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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棠棠在昆明下车,按照之前设想好,整理下行装,买个大推拉式旅行箱,背包折好放进去,扔些旧衣裳,这是她惯常做法,在路上所能背负重量毕竟有限,走段扔些补些,虽然有些浪费,但已经是最合适方法。
原本想再买些户外衣服鞋子,进店时忽然转主意,改进市中心百货商场,买双齐膝皮靴,跟足有七厘米高,又买双连裤丝袜,最后在家日式专卖店里选套半长裙和配有围巾淡蓝色粗针套头毛衣,她在更衣室里把全套都换上,套丝袜时候,很有点报复社会快感:都几年没穿过高跟,东奔西跑太憋屈,整天穿跟流亡分子似,以后偏打扮花枝招展,想穿什穿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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