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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莫臣去年回国,就在北京买套房子。因为他不喜欢住在别人家里。
房子离国贸很近,走路5分钟就能到。三十多层开阔大三居,可以俯瞰大半个北京城景色。他善于应酬,但并不是个对应酬和玩乐有热情人。下班后如果没有事,他生活就很简单:在楼下西餐厅吃个饭,回家洗澡、看新闻,或者处理未完成工作。偶尔也会看看影碟。
这天他回家后,却没什工作兴趣。而是坐在沙发里,望着窗外璀璨灯火,脑海里,浮现木寒夏样子。
江城别后,他很少想起她。偶尔想起,也迅速置之脑后。可感觉,是种奇妙东西。当她重新出现在面前,这两天他却总是时不时地想起她。想起她昨天站在办公室里,坚定又柔弱地望着他样子;想起她对每个同事展开甜美笑颜;也想起她中午吃得双眼放光模样。而他刚才盯着对面盏灯光出神,竟是在回味她今天抹脸红。
不错哦。你还在哪儿嗨呢?”
木寒夏答:“在北京。”
“你在北京干什?”
“上班啊,在林莫臣公司。”
何静足足几秒钟,才说:“你们这些人想法,是真想不通。你阴他,他阴你。然后你们两个还跑到块去。噗,算,反正那些商业事,也不关心。可是阿夏,你看起来不是个不记仇人啊。你不会是……由恨生爱,喜欢上他吧?抖m体质啊你……”
林莫臣想着想着,有些自嘲地笑。起身关掉灯,躺到床上。
木寒夏失笑,立刻反驳:“怎可能!他这里工作机会好而已。而不计前嫌。”
“哦……是他要你去?”
木寒夏心中微微动,答:“嗯。”
何静说:“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说真,上次他给你送手机,就觉得他看你眼神不太对。”
木寒夏愣下,答:“怎可能?他不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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