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李教授第二堂课上,玛丽琳坐在教室边上。李教授进来时候,她没有抬头,而是在笔记上认真地写下当天日期,“九月”这个词里字母“S”写得庄重娴雅,连字母“t”上横都完美端正。李教授开始讲课,她脸就发起热来,仿佛走进夏季烈日底下。她觉得自己脸定红透,像个灯塔样闪闪发光,但当她用眼角余光在教室里乱瞄时,却发现大家注意力都在课堂内容上。虽然来听课学生少得可怜,但他们要在笔记上奋笔疾书,要望着讲台听课,没人注意到她。
她吻他时候,被自己吓跳。那种冲动竟是如此强烈——她曾经凭着这股傻劲,追逐过风中落叶,跳过雨天水坑——不假思索、不加抗拒、意义不明、单纯无害。她以前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每次回想起来,她都会觉得自己很奇怪,感到有点震惊。然而在当时当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感觉是前所未有——那就是,她想要这个男人。她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说:“他明白什叫作与众不同。”
他嘴唇触感也让她觉得震撼。他尝起来像咖啡,温暖,略带苦涩,而且,他也回吻她,似乎早有准备,似乎接吻是他主意。两人最后分开时,她羞怯得不敢看他眼睛,只好盯着自己膝盖,研究裙子法兰绒质料。汗水透过她衬裙滴在大腿上,她鼓起瞬间勇气,越过挡住脸头发迅速瞥他眼,发现他也在羞怯地看她,他并没有生气,脸已经变成粉红色。“也许们最好是到别地方去。”他说,她点点头,拿起自己包。
他们沿着河岸走,言不发地经过红砖宿舍楼。哈佛赛艇队正在河上
发现他眼睛是棕色,并非在教室里看到那种黑色。他真瘦啊,她想,肩膀真宽啊,像游泳运动员样,他皮肤是茶色,是被太阳炙烤过秋叶色泽,她从来没有见过像他样人。
“猜,你定经常遇到这种事。”她轻声说。
“怎会知道,这是第堂课,系里让试讲。”
“抱歉。”
“没关系,”他说,“你留到最后。”他们同时低下头——他看着现在空掉马克杯,她看着他桌子头打字机和整齐捆好复印纸。
“古生物学。”过会,他说。
“什?”
“古生物学,”他重复道,“最喜欢科目是古生物学,想挖掘化石。”
“那也算是历史种。”她说。
“想是。”他冲着咖啡杯咧嘴笑,玛丽琳隔着桌子倾身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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