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翊虽年轻却不蠢,他眼看穿他们想法,直白道:“别动他,否则此生不行成年礼。”
元老们:“………………”
命是他自己,他自己能做主。
两千年足够让血族玫瑰开满光辉大陆。
而齐泠西,他自会护其生平安顺遂。
血族平均寿命在三四千年,人族只有区区七八十年。共享生命是将两人寿命加在起再平均分开,也就是说麒翊寿命会缩减半,而人族却翻二十倍有余。
这不算什,毕竟活着就有意外,只活两千年就因各种意外死去血族不在少数。
最致命是软肋。
共享生命是持续,从确立关系那刻起,他们命就绑在起:个死亡另个也没法独活。
这看起来是公平,但其实对于强大方来说是不公。
血族元老们全部哑声,个个泰山崩前也是面不改色老狐狸全都惊。
他们眼中是毫不掩饰诧异,仿佛听到什天大笑话。
共享生命?
和个低贱人族共享生命……
麒翊疯吗!
毕竟,他把命给他。
麒翊回到寝室时,齐泠西还在睡。
人族确孱弱,他人族又格外细瘦娇气,明明长些肉,可肩膀还是窄薄瘦削,腰身依旧不盈握,长腿在他身上时,他都不敢用力,怕折断……
想到些不该想,麒翊胸口微热,走进床榻,在人族白皙额头上轻轻吻下。
“嗯……”齐泠西轻哼声,长且翘眼睫微颤,
血族强悍不需要多说,哪怕没人保护,想要杀死麒翊也得出动高手,随便个三圣族都能像踩死蚂蚁样将其杀死。
共享生命确能够增强体质,可那点增强在三圣族面前不值提,无法与元素亲和人族,仍旧手无缚鸡之力。
原本刀枪不入麒翊,如果和这个人族共享生命,他就有个明晃晃软肋。
杀死齐西西等同于杀死麒翊,前者显然容易太多。
这也是元老们无法接受地方,他们在这刻甚至动杀意,在生命共享之前先把这人族除掉,那样……
所谓共享生命,是血族独有能力。
但迄今为止,哪怕是同样强悍高阶血族且结为生伴侣,也从没想过共享生命。
血族是傲慢独立甚至可以说是自私,他们忍受不束缚和牵绊,哪怕心和心在起,身体也不必牵扯得这深。
共享生命这件事对他们来说是不可想象。
尤其是和个寿命仅有数十年低贱种族,这不只是要放弃自己半寿命,更是硬生生给自己找个戳就破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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