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报在月二十七日
晨报上公布
“年度读者新闻摄影奖”,过
四天,该报在二月
日晨报
“回声”(读者来信)栏中刊载
这样
封读者来信。
看到贵报刊载“年度读者新闻摄影奖”
最高奖获奖作品《冲撞》,不愧是从四千两百幅投稿作品中精选出来
作品,真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然而,请恕
直言,这也是
张令人感到极为不快
照片。这张照片拍摄
是去年十月三日发生在东名高速公路御殿场至沼津段上
重大追尾事故。那是
场六人死亡、三人重伤
大惨剧。翻倒在地
大型铝板厢式货车、与之连环相撞并燃起大火
两辆轿车和
辆客货两用车、与冲过
中央隔离带
小型卡车相撞
上行线上
残破轿车……场景极为惨烈。正像评审者古家先生所说
那样,拍摄者得益于十万分之
偶然,才拍下
这样
个决定性
瞬间。可谓是新闻摄影中罕见
精品……然而,这又是
张令人感到回味苦涩
照片。
之所以这
说,是因为它出自业余摄影爱好者之手,并获得
年度最高奖。如果它是报社
摄影师所摄,也许
也就不会有那样
感觉
。因为,报社
摄影师在事故现场或案发现场拍摄照片是他们
分内之事。但这幅照片并非如此,正因为它是业余摄影爱好者
作品才叫人难以接受。
或许有人会说,报社摄影师不可能总是正好赶上事故发生
瞬间,所以报社期待着恰好身处事发现场附近
业余摄影师所拍摄
照片。如果是这样
话,那这张照片只是在报道中刊登出来也就达到目
。总之,
觉得不应该将这样阴暗、令人不忍目睹
照片作为参赛
作品。
过去也有过业余摄影爱好者因为在事故现场拍摄照片而遭到社会上部分人指责
情况。早在昭和三十年拍摄
、在四国
高松洋面上撞船沉没
“紫云丸”照片就是
例。有人认为,既然有闲心将镜头对准事故现场,为什
不去帮助抢救落水乘客呢?哪怕只多救
个人也好啊。
与救人相比,拍摄者更为抓住这种“千载难逢”决定性瞬间而激动。很难说不是这样吧?如果真是这样
话,就是十足
自私自利。而这种“功利心”
背后,还有对贵报年度奖
荣誉、奖金、公开发表之类
期盼,那就更叫人难以接受
。
千叶市印刷业从业者
藤原喜六
针对这份读者来信,报社方面也发表《摄影部长
答复》。
来信主旨在于“惨不忍睹”
新闻照片只能由报社
摄影师来拍摄,而不应该在报纸上刊登由
般人士,即所谓
业余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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