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很多东西才南下来到伦敦。”
“真有趣,们这些从埃塞克斯来小伙子都说是‘北上’来伦敦。来这里可是人往高处走啊。”
“决定,下定决心,不会再忍受格雷维尔·普雷斯顿这个烂人。要辞职走人。”
他深情地看着她眼睛,里面涌动着骚动与激情。他握住她手,“别着急,玛蒂。政坛正在崩塌,你需要份工作,个就近坐山观虎斗位子,要参与进来,做实况报道。在你没做好准备之前,不要跳槽。”
“约翰,你真让吃惊。本来以为副总编辑会慷慨激昂地劝为团队留下呢?结果你没有!”
儿吗?要不然们起吃个晚饭?从这里逃走,避避,躲躲。”他有些恼怒地指指总编辑办公桌。
“你这是要压榨休息时间啊。”她嘴角出现丝不易察觉笑容。
“只不过温柔地邀请你共进晚餐而已。”
她拿起背包,甩到肩膀后面。“八点!”她命令般地说道,拼命想装得严肃些,但没能成功,只好迅速与他擦肩而过,走出办公室。
“会准时,”他在她身后喊道,“肯定是个受虐狂,但会准时!”
“现在身份不是副总编辑,玛蒂。”他握紧她手,“无论如何,你是对。格雷就是个烂人。他唯长处就是特别擅长,特别坚持如地做个烂人。在这点上,他从来没让人失望过。你知道吗,有天晚上……”
“赶紧说,不然就扯你蛋。”
服务员又拿来新轮啤酒,他砰地开瓶。
他说到做到。实际上,他提前十分钟就来到约定地方,在她来之前先喝杯啤酒。他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壮壮胆才能撑过这次约会。两人晚餐地点是街区转角处恒河餐厅,距离玛蒂位于诺丁山公寓仅步之遥。这是个孟加拉式小餐厅,有个巨大黏土炉灶,还有个很善于经营业主。他不论国事,从不花时间反对z.府,只是心做生意,打理餐厅。玛蒂迟到五分钟,坐下来就点瓶啤酒,两人直不痛不痒地交谈着,直到盘中食物被吃得精光。她把盘子推开,好像要清理些空间出来。
“想犯个严重错误,约翰。”
“馕里放太多蒜?”
“想做名记者,名好记者。内心深处,直觉得有成为名伟大记者素质和潜力。但有那个混蛋做编辑,这个梦想是实现不,对吧?”
“想格雷有些地方是不那惹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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