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宁七年春二月廿七日,常朝。自本月廿五至本日三日中,皇帝已又下旨抄赵庶人府邸,而赵王突然获罪,为太子杖杀事,亦早已无人不知。
抄家敕旨经由中书省发放,罪人虽是未经司法,由金吾左卫按中旨秘密处置,而具体结案卷宗却要由刑部和金吾卫共同结具。然而中书令杜蘅过去既亲东宫,新任刑书又全然对天子俯首贴耳,所以敕也罢,卷宗也罢,在都察院,大理寺司法衙门及御史台清流言官反应过来之前,都得以顺利下行,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其实不必中书省和刑部如此用心,司法衙门和清流言官面对这事态,也已彻底懵懂。十五日朝会后,非但三法司,可谓全朝都被太子胁迫着参与此案,人证物证俱在,皆知本次太子涉嫌谋反案发难自赵庶人。照常理推论,赵庶人与太子公然决裂后,为求速战成功,立即散布出如此骇人听闻谣言,也非不可能。总之,前前后后诸事坐落在最终这个结果上,丝丝入扣,似乎并没有什过分可疑地方。而赵庶人固然死于太子手下,太子却是光明正大奉旨办事,无论朝臣们有多少愤恨,多少不满,亦只可攻讦太子谋私报复,而不可涉及其它。
对此事存疑人并非没有,亦并非少数,然事情牵涉过巨,天心又如此明朗,加之死者不能复生,是以疑者固然多,而公开质疑者却暂时无人。
廿七日朝会上,百官就位,皇帝命刑部首先向诸臣宣布,便是本案处理结果。虽是初次公布,其实于众人而言已不是新闻:赵王定楷以谋大逆定罪,废为庶人,原拟流放,因受刑时毙命,按庶人身份葬京郊西山。未察其有朋党,故赵王府除主管长和等数人论死外,余人律流配。
这是群臣早已料到,和五年前样,没有牵连,没有波及。由大乱入大治,只是夕间事。不同是,现在孝端皇后已薨,广川郡王已放,赵庶人已卒,看来赵氏因婚姻而短暂融入天家那缕血脉,已经彻底为天家剔除。
群臣没有料想到是,皇帝继而诏令,却与本次看来已经完胜皇太子相关。第二旨公文言詹事府主簿许昌平虽查明清白,然因素日不加检点,行事轻浮,与皇太子逾矩私交,私相授受,方使宵小有可图之机,致险酿巨变。本应严惩,以国丧大赦,勒令剥夺功名,卸职返乡,终身不得出仕。而詹事府及两春坊上下干所有*员,辅佐太子不力,以失职罪,无论本职兼职,概革除,同样敕令返乡。
詹府和左右春坊*员中,不乏本职为尚书侍郎寺卿类高位,不乏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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