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会儿,他才想:莫特[33]老伙计,算你走运,他掏出来不是枪,不然你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下地狱。
过很久,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在和个疯子打交道。当然,这反应未免也太慢。虽然他最近三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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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剽窃故事,”站在门口人说,“你剽窃故事,这事非给个交代不可。正确就是正确,公平就是公平,必须有个交代。”
莫特·雷尼刚刚睡完午觉醒来,感觉自己还半梦半醒,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在他工作、生病或身体健康、完全清醒或半睡半醒时候,他从来没有这样过。他是名作家,当有必要让角色用犀利话反驳时,他从来都没有不知所措过。雷尼张开他嘴,却没法做出任何又快又利索反驳(事实上他甚至连软弱无力反驳都没有),于是他又闭上嘴。
他想:这个人看起来不太像真。他看起来像威廉·福克纳小说中人物。
这对解决眼前问题毫无帮助,但又是无可否认事实。在缅因州西部这个人迹罕至地方,按雷尼家门铃人看上去大约四十五岁。他很瘦。他脸很平静,几乎可以说是沉着。他脸上刻着深深皱纹有规律地横在他高高额头上,然后从他薄薄嘴角延伸到下巴,再从眼角扩散出细小线条。这个人眼睛很明亮,是毫不褪色蓝色。雷尼说不出他头发是什颜色,这个人戴着顶黑色大帽子,圆圆帽顶端端正正地扣在头上,帽檐下面顶到耳朵。这帽子看起来像贵格会教徒戴那种。这个人也没有连鬓胡子,莫特·雷尼觉得这个戴着圆顶毡帽人可能和泰利·萨瓦拉斯样秃顶。
他穿着件蓝色工作服,扣子整整齐齐地路扣到被剃刀刮得发红、松松垮垮脖子上,不过没打领带。衬衫下摆扎进条看起来有些太大牛仔裤里。裤脚都整整齐齐地垂在双褪色黄色工鞋上,那双工作鞋好像经常被他穿着跟在骡子后面三英尺半远犁沟里走。
“怎说?”他看见雷尼言不发,于是又问道。
“不认识你。”雷尼最后说。这是他从沙发上起来去开门以来说第句话,在他自己听来这话简直愚蠢至极。
“这知道。”那人说,“这并不重要。认识你,雷尼先生。这才是重要。”然后他重申,“你剽窃故事。”
他伸出手来,雷尼这才看到他手里有东西。那是捆纸。但不是随便什纸,而是份手稿。他想,当你干段时间之后,你总是能认出手稿样子。特别是没人要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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