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在图书馆书上?”
“另外买本换过来就好。”
他在运动衫口袋里找到支自动铅笔,打开书,翻到扉页,抬起头问对方:“你叫什?”
“苏珊·诺顿。”
他想也不想地飞快写下:赠苏珊·诺顿,公园里最漂亮姑娘。即颂时绥,本·米尔斯。最后又在签名底下添上用短斜线分隔日期。
1
他坐在公园长椅上,发现有个姑娘在看他。姑娘非常漂亮,淡金色头发用丝巾扎住。她在读书,但身旁还放着画板和炭笔。今天是九月十六日,星期二,开学第天,公园像中魔法似,喧闹小家伙全都没踪迹,只剩下怀抱婴儿母亲散落各处,几位老先生坐在战争纪念碑旁边,还有这个姑娘坐在老榆树斑驳树荫中。
姑娘抬起头,看见他,诧异表情掠过脸上。她低头看书,又抬起头,准备起身,想想,重新坐回去。
本起身走过去,拿着他平装本西部小说。“你好,”他欣然道,“咱们认识吗?”
“不认识,”姑娘答道,“只不过……你是本杰明·米尔斯,没错吧?”
“你只能昧下不还,”他把书还给姑娘,“《空中之舞》已经绝版,啊哈。”
“纽约有商家专门替人找书,肯定能帮弄到。”姑娘犹豫片刻,她望向他眼睛时间稍微长点。“这本书好得没话说。”
“谢谢。每次拿起来看,都要纳闷这东西到底是怎出版。”
“你经常拿
“没错。”他扬起眉毛。
姑娘紧张地笑笑,飞快地瞥眼他眼睛,想读懂本来意,又连忙转开视线。她显然不习惯在公园里和陌生男人说话。
“还以为见到幽灵呢。”她举起放在膝头书。书页侧面上盖着“耶路撒冷林苑镇公共图书馆”印章。《空中之舞》,他第二本小说。姑娘翻出后封套上他照片,那是四年前拍摄。那张脸还像个少年,表情严肃得可怕——双眼仿佛黑色钻石。
“不经意相遇,铸就新皇朝。”他说。尽管只是闹着玩广告词,这句话却怪异地悬在空中,犹如弄臣说出预言。两人背后,几个刚会走路孩子在浅水池里开心地玩水,位母亲叫罗迪别把妹妹摇得那高。妹妹不顾母亲劝阻,把秋千荡得老高,裙裾飞扬,直冲蓝天。多年以后,本依然记得这个瞬间,假如时间是蛋糕,那它就是他切下来珍藏小牙特别礼物。然而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闪出火花,这个瞬间只会黯然落入记忆汪洋大海之中。
那个瞬间稍纵即逝。姑娘笑着把书递给本:“能签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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