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他把书籍排列整齐,再把自己手头些画和素描都挂在墙上。在他楼上,也就是有客厅那层,住着个名叫格里菲思五年级学生,但菲利普很少见到他,方面是因为他大部分时间待在医院病房里,另方面也因为他上过牛津大学。凡是以前在大学里混过学生经常聚在块儿。他们采用年轻人出于本性会采用各种手段,好让那些时运欠佳人深深地感到自己低人等;他们那副目空切超然神态,别学生都觉得受不。格里菲思高高个儿,长着头浓密红色鬈发,蓝眼睛,白皮肤,嘴唇鲜红。他是那种每个人见都会喜欢幸运儿,总是兴高采烈,样子欢快。他能胡乱地弹奏几下钢琴,还可以兴致勃勃地唱几首滑稽歌曲,而且每天晚上,当菲利普待在冷清屋子里看书时候,总能听到格里菲思那伙朋友在楼上不住地叫嚷,哄然大笑。菲利普想起自己在巴黎度过那些令人愉快夜晚:他同劳森、弗拉纳根和克拉顿坐在画室里,共同谈论艺术与道德,讲述眼前所遇到风流韵事,展望将来如何名声远扬。菲利普心里相当懊丧。他觉得做出个英勇姿态很容易,但要承担由此引起后果就难。最糟糕是,他对目前所学东西似乎感到厌烦。解剖示教讲师提问使他头痛;听课时老是心不在焉。解剖学是门枯燥无味学科,尽叫人死记硬背那大堆细节,解剖实验也使他觉得讨厌。其实不用费多大劲就能从书本上图表或病理学陈列馆标本中解神经和动脉确切位置,他实在看不出辛辛苦苦地解剖那些神经和动脉有何用处。
菲利普偶尔也交几个朋友,但跟他们并没有什深交,因为他在同伴面前似乎没有什特别话好说。有时他对他们所关心事,也尽量表示出兴趣,但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屈尊俯就。菲利普也不是那种人,谈起引起自己兴趣话题,就根本不管听人是否感到厌烦。有个同学听说菲利普曾在巴黎学过绘画,自以为和他兴趣相投,便想跟菲利普探讨艺术。但是,菲利普无法忍受和自己不同观点;况且,他很快发现对方看法因循守旧,便嗯嗯啊啊地不多说。菲利普想讨大家喜欢,但又不愿主动接近别人。他担心遭到冷遇而不敢对别人显得亲切殷勤。他仍然极为腼腆,便用冷冰冰沉默来加以掩饰。他在皇家公学那段经历似乎又要重演,但医科学生在这儿生活相当自由,他可以尽量不跟别人来往。
菲利普渐渐地跟邓斯福特亲近起来,这倒不是出于菲利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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