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小医院。
院长不是眼科医生,当我掏出装有三百元的钱包(我还有准备逃跑的五百元放在腰带里)要求住院时,可能是被我的钱所吸引吧,他不问究竟就给我安排了病房。接着,给我检查了眼睛,说是罕见的眼底出血。给我清洗了眼睛之后,幸运的是血就止住了。嘿嘿,血当然会止住的。可血虽然止住了,眼睛依然疼痛难忍。于是,院长就马上给我打了一针吗啡。吗啡的效力还真厉害,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疼痛就消失了。
第二天晚上,就在我干掉那个家伙的同一时间,我的右眼突然比前一天晚上疼得更厉害了。于是我又让他给我打吗啡,可这次只打一针已经不管用了,打了两针疼痛才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在同一时刻,我的眼睛就会开始疼痛,注射吗啡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了。终于到第七天晚上,确切地说,是在那个家伙死后头七的晚上,我的右眼疼着疼着突然什么都看不见了,这之后便瞎了。可从第二天开始,到了同一时刻,眼睛就不再疼了。老爷,仇敌的鲜血还真是让人害怕呀!
我这么说的话,老爷您可能会怀疑我不中用吧。老爷,您可知道逃犯的最佳藏身之所就是医院啊。经常听人说,大盗贼为了逃避杀人的死罪,会供认小罪,进监狱躲避。我杀了人后只想躲在医院里。不过,必须是小医院,太大的医院不行。另外,必须要有足够的钱,这样的话,医院为了钱也会尽力保护你的。警察一般认为病人不会杀人,也不会来调查。医院按我所说的,谎报了住院日期,我当然也是用假名字登记住院的。总之最后没有引来警察。这个事件,怎么说才好呢?对,就像“走迷宫”一样,最终稀里糊涂地就没事了。
可是,我虽巧妙躲过了法律上的惩罚,而来自情敌血液的惩罚却越来越强烈了。
从右眼瞎了的第二天开始,我的眼睛就不再疼痛了。可在固定的时间不打吗啡的话,浑身就像虫噬一般,难以忍耐。和普通的吗啡中毒还不一样,我好像特别特别期待吗啡进入身体时的那种疼痛感觉。老爷,您有过吗啡渗入皮肤里时那种舒服得让人垂涎欲滴的疼痛感觉吗?那种感觉真让人难以忘怀啊!之后每天一到固定的时间,我就让他们给我打吗啡。可一两周之后,在手臂和后背的任何一个地方打吗啡,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却再也找不着了。哎呀!这可怎么办呢?全身哪儿最疼呢?找来找去,结果感觉嘴唇周围、脚底还可以。可持续往这些地方注射两三周后,那种感觉又消失了。
在这儿给您说这些可能有些不礼貌。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