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杀杀掉,该徒刑、流放也执行吧,别再折腾。
从上文们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大力气肃贪,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
应该说,朱元璋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问题,*员贪污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但*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
些人他是清楚,杀!
可是杀完批,又来批,朱元璋急眼,于是他颁布更严厉法令:“想杀贪,,g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今后贪污受贿,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史料中出现这样个滑稽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吧,这三百多人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也戴着镣铐,和自己模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出现就是因为*员被杀太多,没有人干活,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员。于是他创造这样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员犯法,判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时候,牢里突然来个人,不管死活把受罚*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死罪*员给下面跪着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活干完,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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