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隋林看到他不虞脸色,赶紧叫道:“哥,你回来。”
简隋英“嗯”声,跟往常样爱答不理。
“哥,这是同学,李玉,老首长孙子。”
“哦?怎没见过?”
“李叔叔之前不是调到外省去吗,今年刚调回来,们小时候就认识,但也是好久没见。”
简隋英第次见到李玉,是在他自己家客厅。
他叼着烟进门儿时候,就见到简隋林和个男孩儿坐在沙发上,俩人有说有笑样子。那男孩儿背对着他,费耶诺德球服汗湿地贴着后背,背部宽阔矫健线条若隐若现。他们衣摆和裤脚还沾着泥,却点儿不客气地坐在米白真皮沙发上,茶几上倒着空可乐罐和两块儿蛋糕,脚边还放着个脏兮兮足球。
听到开门声,沙发上聊天两个人,个抬头,个扭头,齐齐看向门口。
简隋英和那男孩儿四目相接瞬间,突然就有点儿挪不动步。当时感觉,文雅点儿说法叫见钟情,直白点儿就是“见他第眼就硬”。只不过后来再想起来,都他妈是孽债呀。
总之他当时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脑门儿上血管突突直跳。
简隋英想起前段时间他爸好像说过,李老儿子刚给提上来,最近调回北京。他也就那听,没往心里去,简家和李家属于逢年过节需要走动走动关系,但也不特别亲厚。他要是知道李老有个这如花似玉宝贝孙子,准儿串门套近乎去。
他点点头,按捺着悸动心,尽量维持面部平静,走过去。
简隋林站起来,李玉也跟着站起来。
李玉发育得很好,已经跟他差不多高。他身材修长矫健,英俊面孔有着介于男人和男孩儿间青涩,小伙子看上去别提多带劲儿,看得人心怦怦直跳。
简隋英心里更痒痒,他向来喜欢
那男孩儿怎说呢,眉眼那个周正啊,长得那个俊俏啊,按简隋英说法,那就是“按老子口味儿长”。他简大少最喜欢就是这样矫健、英挺、唇红齿白小白脸类型男孩儿,何况眼前这个比他见过任何个都要好看得多。
他直觉得他这个弟弟已经算是男孩儿里数数二清秀漂亮,眼前这位却是有着全然不同沉稳英挺气质。
他目光从那男孩儿殷红嘴唇,白皙漂亮脖子,路看到他短裤下面修长结实小腿。
他这辈子也算阅人无数,却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想要接近个人。可这个人却偏偏是简隋林朋友。
他压下心头*,假装不咸不淡地扫他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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