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样。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面。沈奚心空出来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想回国。”她低声说。
“只有你和谭先生?”沈奚急匆匆问,“这怎可以。”
他反而笑:“这怎不可以?”
傅侗文从书桌上杂志里,翻出张支票和张名片:“叫你来,只是想说抱歉。你们三个都会被安排离开,沈奚,日后没人再照料你。”
他走到她面前,将支票递到她眼下:“你去加利福尼亚,换位导师。”
天高海阔,他在和她告别。
是做什?”傅侗文忽然笑问,“是不是只要和个女孩子共处室,总能让人去误会?”
沈奚再次惊讶于他读心本事,讷讷道:“并没有。”
虽然这是句假话。
傅侗文饶有兴致地笑着:“说告别夜意思是,该离开纽约。”
“你要走?和他们起回国吗?”
这是个让他意外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怕学成时,没回国机会,或者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这些都说不准,万……是说万,学成,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辛苦都白费。”
他终于微笑起来:“你有点像四弟,迫不及待,好像晚分钟,晚秒钟,都要国破家亡。”他说这话时,是笑着,可却让人感到种极其无力感伤。
说完,他沉默着
沈奚低头看名片上名字,很有名位学者,所以他刚来时,婉风说他去“探望朋友”,难道就是早为她做另手安排。
“骨科。”他说。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她。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不,利用他们,其实要走是。”
傅侗文用最简单话解释,他因为不想与人合作鸦片生意,惹点麻烦。所以他现在必须走,用顾义仁身份走。此行隐秘,他带来仆从都不会跟随,包括那个少年,也会按照他原定旅程去加利福尼亚伯克利分院,去拜访他位老朋友。
而顾义仁和婉风也要离开,过今夜,这里将是个空置公寓。
他轻描淡写,好似在说他要去踏青,从北京城东到城西。
可这是匆匆潜逃,远渡重洋,三个多月航程。稍不甚就会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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