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第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面前,就有不详第六感,对你
和她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却还像年轻时样。给他改正错误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亲自出马。那晚,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住所。钱灵给过他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直锁在他保险箱里。丈夫并不知道,早就破解他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钥匙自然落到手里。没想到她那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看到你系得那条模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施咒样,让想起杀人老办法,那刻,这也是让你给最解恨办法。躲在房间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到底是老啊。”
“你再次留下香水气味。”
“已经非常小心,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丝后悔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拿走她手机,为销毁她与丈夫交往证据。看过她手机里短信——但不知道你是第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人。直到今晚,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气味牢牢记住!即便对你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解你普罗旺斯格拉斯城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发现杀人丝巾里气味秘密!”
“对,完全没有想到过这点!只是觉得可以控制住局势,不会惧怕个没见过世面年轻姑娘。最重要是,想既然盛赞这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想从前爸爸说没错——不要去警察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智商和情商总是代不如代,他连他父亲十分之都不如。从前对盛赞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眼睛,提出最后个问题:“你,真想过要做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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