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法律意义上,传承自汉唐良贱制还没有彻底消亡。在民间,良奴贱奴被混为谈是常有之事,那只有在撕破脸皮、闹到明面上时候才会被意识到。而就算如此,在司法上,奴婢与雇主发生法律纠纷时,以家族同居法处置,法律上与雇主仍处于不平等地位。
但当相对于汉唐时代奴婢,被主家随意打杀,宋代奴婢地位提高是实实在在。
潘金莲生于东京,九岁时候被她爹卖到王家,到现在十二年。
王氏祖籍在山东登州,打上辈人时候就在东京城里起铺子,家中钱财充裕,潘金莲在这种家庭里长大,固然不能跟王家女儿媲美,却也算是见多识广。对良贱认识尤其清楚。
她之前被王家家主收用,本就是奔着个‘小妾姨娘’去。哪知道这王家当家主母平日里看着如万家生佛,实际上却把自己男人拿死死。开始时候也不在意,还亲口许要提她名分承诺,但后来见自己男人真把潘金莲捧在手心,放在心窝,不像以前那些艳色女子只是尝个鲜,那脸瞬间就变。而王家家主在自己真正变颜色老婆面前也萎,没有
陆谦这出去就是整整天,把武大从县衙领回家中,却也不是事情都齐全。中午,陆谦宴请衙门干人等,那是但凡于武大事上出力者,都请到宴席上来。酒后还各有份薄礼奉上。
晚上,则是在武大家中邀请干街坊四邻,算是给武大接风洗尘。
更过半,陆谦才带着满身酒气回到住处。
却不知道这个白昼下来,可是把那独自在家潘金莲煎熬不轻。
今日清早,潘金莲被人花钱买下,那主家就只瞧她两眼,愿意买下来自然是因为她生副好颜色。可买主花钱后却只淡淡与她说两句话,便转身离开。留着潘金莲捧着包银钱,人都懵。
这走还就是整整天。
二十贯钱啊,在那东京也够得她年花销,而且还会过不错。而那房间中更有好几十两银子,只被布包着放在床头。
潘金莲只想问那新主人句,他就不怕她裹钱财跑路吗?这位道人可真真是心大。
但事实却是,潘金莲根本就没想过逃跑,因为她这跑,她就是逃奴。逃奴是没有人权,是贱民,律比畜产,被当作家庭财产与杂畜、货物同处列,自由买卖。而现在潘金莲是良奴,他们来源于生活贫困良人。以缔结契约方式,与雇主结成雇佣关系。
两者个很普通区别就是,个有户口本身份证,另个没户口本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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