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右手腕上有条鱼文身,这肯定是在中国文刺。研究过文身,甚至还写过相关文章。能够细腻地给大小不同鱼鳞着上粉红色,只有在中国才能做到。另外,你怀表链上吊着中国钱币,更能证明这点。”
加贝兹·威尔逊先生忍不住笑起来。他说:“哎呀,怎没这想,开始还以为你神机妙算呢。可说出来后,事情原来这简单!”
福尔摩斯说:“华生,真不该说出来,应该大智若愚才对。你知道,能耐就那回事。如果尽说实话,很快就会名声扫地。威尔逊先生找到广告吗?”“找到,在这里。”他说着,粗红手指指着广告栏,“就在这儿,所有事情都是它引起。先生,你们自己看看吧。”
红发会
因原住美国宾西法尼亚州已故黎巴嫩人埃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红发会现有每周四镑、纯系挂名职务之职位空缺,凡红发男
,是个很普通英国商人,他肥胖、自负、动作迟缓,条肥大裤子上面是件有些脏燕尾服,因为衣服没扣上,里面褐色马甲就露出来,马甲上系着条粗重怀表链,链上坠着个晃晃荡荡、中间钻着方孔金属装饰。他旁边椅子上放着顶旧礼帽和件褪色棕色大衣,大衣领子压得起褶皱。总之,这位老人除头鲜红头发和那满脸懊恼与不满外,就没什特别之处。
敏感福尔摩斯立刻看出在干什,他看到疑惑样子时,微笑着摇摇头。“他曾经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会员,他去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这些看就知东西,也没发现别什。”
加贝兹·威尔逊先生听这些,立刻坐直身体,两眼紧盯着福尔摩斯。
“哦,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怎知道得这清楚?”他吃惊地说道,“比如,你怎知道干过体力活?这是真,以前在船上做过木匠。”
“亲爱威尔逊先生,你看看你手吧,右手明显比左手要大,而且肌肉也比较发达,这说明,你用右手干过重活。”
“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你怎看出来?”
“要告诉你话,那显得你理解力太低,何况,你还不遵守你们团体规定,别个弓形指南针模样别针呢?”
“啊,是,确实忘这个,那写东西呢,你怎知道?”
“那还用说吗?你右手袖子有块五寸长光亮地方,左袖肘关节地方还打块补丁,这都是与桌面摩擦结果。”
“那中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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