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梅森警官搓搓他那双肥大
手,很高兴地说:“
早说过这案子挺有意思,怎
样,是吧?”
正当大家认为凶手是巴克时候,福尔摩斯却提出
不同看法,他说,如果这
确跟大家所猜测
样,是
宗凶杀案,那,下面
事实就无从解释
——
1.他们为什要选中那支火枪,难道他们以为别人是聋子,听不到枪声吗?
2.如果真是他们,他们得逞后会把结婚戒指取走吗?难道他们惟恐别人不知道这是宗情杀案?
“那巴克拖鞋和窗台上
血印怎
解释?”麦多纳问。
福尔摩斯沉思会,说:“
想,艾伦太太听到
重重
关门声很有可能就是枪声,真正
案发时间要早半个小时。这案子无疑是复仇性质
谋杀案,道格拉斯可能有犯罪前科,凶手与他是在他第
次结婚结下仇
,所以他拿走
结婚戒指。凶手开枪行凶后,巴克和道格拉斯太太闻声赶到现场,把凶手堵在
现场。凶手威胁他们,如果他被捕,他就要把
件耸人听闻
丑闻公之于世。所以,巴克在凶手
威胁下,放下吊桥让凶手逃跑
。凶手逃跑时,认为步行比骑自行车还要安全些,所以他把自行车丢下
。而巴克和道格拉斯太太在凶手逃走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人怀疑,处境非常危险。因为他们既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又不能证明凶手不是他们请来
。所以他们连忙笨手笨脚地伪造现场,巴克用他沾
血
拖鞋在窗台上做
脚印,伪作凶手逃走
痕迹。他们弄好后,便拉铃报警,不过这时距案发已经有半个小时
。
麦多纳与梅森对福尔摩斯分析表示认同。
“现在们有两个线索可以找到凶手,”福尔摩斯说,“
是自行车,二是失踪
另
只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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