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上写着金兰殊名字,看字迹是宋风时亲手写。
金兰殊想起,当天他为宋风时念这本书情形,宋风时当时显然有点动容……昨天宋风时说不喜欢那些昂贵礼物时候,也提句,说觉得送花就很好。
所以……宋风时喜欢花?
此时,宋风时又走进卧室,看到金兰殊翻出那本《小王子》,顿显出点讶异之色,又问道:“随便翻人东西?”
金兰殊毫无悔意,也不打算道歉,直截当地问他:“原来你喜欢玫瑰呀?”
得到答案之后就中途离场看起来不太礼貌。在派对结束之前刘修斯和刘易斯同站到海边,看着红色盖布从游艇牌子上面拉下来,露出新游艇名字——LOUIS。
此时,海上立即升起烟火,大家举着香槟杯,鼓掌跟喝彩,喊着“ToLouis!”,纷纷向刘修斯投以掌声,像是刘修斯做什不起事情样——然而刘易仅仅是简单地举着酒杯,沉静地看着大家。
宋风时不觉低声对金兰殊说道:“忽然觉得刘修斯好气派呀!”
金兰殊沉默半晌,却回答:“会让你以后也这气派,不用羡慕别人。”
看着海边烟火璀璨波光落在金兰殊那双明亮眼睛里,宋风时微笑说:“没有羡慕别人。”
宋风是愣,说:“是。”
金兰殊却说道:“那你喜欢这本书里玫瑰是因为她漂亮吗?”
宋风时犹豫良久,才说:“觉得是个小王子。”说完,宋风时又觉得有点害羞,只觉得这句话说起来哪里不对,还有些恬不知耻感觉。所以宋风时接着自纠正:“意思是……想成为小王子……这是不是有点好笑?”
金兰殊却不觉得这个事情有什好不好意思,只说:“这没有问题啊,并
没有必要。
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离开派对之后,便回家。金兰殊个人坐在卧室里,在宋风时柜子边翻翻找找——并不是要偷东西,如同他之前在宋风时梳妆柜里面找到香水礼物灵感样,他想要在宋风时柜子里偷些灵感,好让他在求婚礼物上有所创新,也能投其所好。
只是他翻来翻去发现都是老几样,直到他在右边小抽屉底部发现个新事物——是本精装《小王子》。
“这不是前几天给他念书吗?他之前还说想看这个书电影?他就这喜欢《小王子》?”
金兰殊拿起这本书,随手翻,便看到里面有个玫瑰干花做成书签。这个书签看就是宋风时自己手做,有点粗糙,但却很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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