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康复,谢谢关心。”宋风时笑着说,“Lewis呢?他脚好吗?”
“还在养着呢。”刘修斯淡淡答句,啜口茶。
“那周翊翊真是太不地道。”金兰殊便说,“你说平时对竞争对手那些小动作啊就算,怎还打人呢?”
“周翊翊?”刘修斯似乎没听过这
“而且,们反击对他来说伤得不重,他很快就能复原。”
“是这样没错。”
“他复原,就对们恨意更深,更要置们于死地。”金兰殊对此也颇为困扰,“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有座大靠山,财雄势大,而们——旁人看起来或者不错——但对夔龙而言就是小土豆。他们要是打中们,们就变土豆泥,们打中他们呢,他们却只是擦点皮。就是这样,所以们要对付周翊翊,还是得拿大砍刀。”
“大砍刀?”宋风时还在消化这个比喻。
“反正……现在刘修斯就是这把大砍刀,好死不死周翊翊自己还撞刀口上来!”金兰殊语气都有些雀跃,“们定不能放过这好机会!”
咂嘴,说:“可不是咱们约他弟弟去酒吧,他弟弟也不会被打啊……”
“诶你这人怎回事?”金兰殊又上火,“你怎说话呢?”
“对不起,马上去联系刘修斯。”眼看着老板要发火,欧文立马就溜。
原本,欧文想起刘修斯那个冷淡又高傲样子,就觉得要黄。没想到,刘修斯女秘书却告诉他们,可以约时间谈。
这真是意料之外。
言谈之间,他们听到包厢门被打开,便立即停止对话,站起身。
刘修斯面带种不亲切微笑走进来,他身边还跟着个助理。
“等很久?”刘修斯问道,“刚刚有些公事,所以来晚些。”
“没关系,们也没来到多久。”宋风时主动地给刘修斯斟茶。
刘修斯坐下之后,又说:“上次弟弟事情,真是麻烦到二位……对,宋先生受伤不重吧?”
于是,金兰殊和宋风时就与刘修斯在处餐厅约个午餐会面。
餐厅位于“傲鹰”大楼附近,主要是方便刘修斯来回。餐厅风格相当简约,比较现代化,浅黄色墙壁,浅灰色瓷砖,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坐在深色实木桌子旁,等待着刘修斯到来。
“你为什非要找刘修斯呢?”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却说:“你有没有觉得每次周翊翊找们麻烦都很容易,每次们反击都很险?”
“嗯……”宋风时回想起以往每次因周翊翊而起风波,都心有余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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