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陈见夏默默想起小时候那个眼巴巴自己。其实她知道轮到自己也未必不会半途而废,但至少算是尝试过。人活着争什,不就争个机会吗?
余周周趴在桌上睡着,漫画扣在腿上,胳膊肘抵着笔袋,几乎要推下去,见夏连忙帮她挪位置。
她很感激余周周。对方后来次也没问过她和李燃会面结果,仿佛两个女生在窗台谈话从没发生过。见夏觉得自己又长点见识,原来不是所有人都得成为朋友,保持点距离,虽然孤独,也能多出点独自尴尬空间。
闹哄哄排练课上,凌翔茜又来找楚天阔。全班再次短暂地安静,两人离开之后,喧嚣更甚。
陆琳琳回头对见夏说:“欸,你有没有发现,每次都是她来找咱班长,咱班长从来没去找过她。”
上谁下,恐怕只有班二班自己才关心;合唱比赛这种露脸事情,才是在全年级面前展现风采机会——班会上于丝丝如此这般热情洋溢、危言耸听,竟然真凑齐套摇滚乐队。
二班立刻不爽,指责班偷师,走廊里指桑骂槐口水仗打好几轮。陈见夏因此多爱班几分,泥菩萨也有三分土性,她同学们终于有点活人气。
班会第二天,几个会乐器同学把家伙事都带来,陈见夏趴在桌上看他们打开乐器盒连接电源,线路盘旋,将讲台区域缠绕成盘丝洞。
“你会什乐器吗?”她趁乱问余周周。
“学过大提琴。”
陈见夏早就听到过这种说法,起源自于丝丝,开头都是“欸,你有没有发现”,听人随便回想,就忙不迭点头,于是大家再看到凌翔茜时候就都有些幸灾乐祸,楚天阔身正气落落大方样子被班女生津津乐道,每分疏离都是凌翔茜自作多情证据。
陈见夏很替凌翔茜不平,他们哪里会知道楚天阔在校门口等待凌翔茜时那副羞涩又期待样子。
想到这里,见夏忽然为自己骄傲起来——她居然还能替凌翔茜着想,同样妒忌心满满于丝丝就只会中伤别人。
她
陈见夏眼前亮:“那怎不带来?”
余周周抬头看看黑板前乱象:“不是所有乐器都能配在起。”
见夏羡慕地笑:“不懂。唱歌都五音不全呢,唉,什都没学过。”
可弟弟学过。弟弟学过半年小提琴、两个月素描,手腕上绑过个星期沙袋悬垂练书法。妈妈说法是,弟弟是男孩子,好动,坐不住,学这些东西能够压压他性子。
为什要用这多好事情来压他性子呢?直接揍他不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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