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式呻吟与感慨,就如同
名真正
间谍行事;另外
方面,他
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
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
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
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
过程只花
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
次进攻。
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
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
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
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
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
影子:徐永
叛逃
几乎写成
《新娘
代价》,而糜冲
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
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
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
,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
话,就是
部典型
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
点,
只能抱歉地回答:“
是故意
,哇哈哈哈哈!”没有什
深层次
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
东西结合在
起,会有别样
美感。换句话说,这是
部二十七万字
恶搞,
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影响,就无须赘言
。
和所有喜欢三国
读者
样:自罗开蒙,从陈渐深。
之所以选择三国做为背景,也是出于对这个时代深深喜爱
关系。只不过,金戈铁马四方征战
体裁写
实在太多,有无数珠玉在前,
也只得另辟蹊径,希望能从另外
个角度去观看这段历史。不管怎
说,描写三国间谍
小说
应该是头
个,能占
“最早”
就满足
。
至于丹•布朗,则完全是因为他阴谋史观和
臭味相同。身为
个阴谋论者,
信条是:历史上每
件事都有
个内幕,如果没有,那
就制造
个出来。对于小说来说,其实历史
真实性并不怎
重要,重要
是要有意思。
喜欢阴谋史观,不是因为那更接近于历史
真实,也不是因为那更能反映出人性
暗面,单纯是对于这种体制式
诡计与内幕有着叶公好龙式
兴趣罢
。阴谋对
来说,有着
种别样
美感与质感,流光溢彩
政治殿堂中隐藏
黑暗,才是最富魅力
宝藏。
这次
《风起》就是
个例证。书中所描写
那种阴谋当然在历史上是不存在
,只是
个基于真实人物
戏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