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下,到具体执行团队,则只能称为“役”。
这个“役”,指是徭役,更准确点说,是力役。说白,就是给z.府出力气白干活。县日常杂事,比如马夫、门子、库夫、禁子、防夫、纤夫、伞夫、吹手之类,都属于役。这些役职并没有常设员工,都是从当地老百姓里挑选出来,维持机构运转。很多公共事务,
要害机关。户房管是钱粮税赋之事,日常业务涉及大量繁复计算。陈佐脑子灵活,数学好,对于数字得心应手,很适合这个职位。
和吏房书手样,户房算手也有能力掌控着别人命运。他只消在账簿上做做手脚,户农民便会生不如死。比如万历年间济南府,曾有户刘姓人家,得罪当地算手。纳税之时,算手硬把他家六亩三等瘠田划成等上田,结果概算下来,要缴纳田税翻倍,家人只好上吊事。想避免这事?很简单,拿银子来喂饱便是,可见这其中寻租空间也不小。
书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种,他们没有官身,不算体制内,薪俸也不纳入国家财政开支。可是这些人把持着具体政务,又是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牍,很容易从中做手脚,有时候日子过得比主官还滋润。
尤其嘉靖年间,对胥吏来说正是个好时候。在这之前,胥吏都是有名额限制,可到嘉靖年间,突然掀起阵扩编热潮,胥吏人数陡增。有人曾抱怨说:“衙门吏胥,原有定额。今郡邑吏想如故,胥较前增十倍不止。朝穿青衣而入,暮各持金而回。”可见其盛况。
陶成和陈佐入职,即得益于这个大背景。
这两个人为能放心舞弊,不约而同地拜县衙里屠主簿当靠山,就此相熟。吏房和户房本来联系就比较紧密,两个人很快勾结到起,沆瀣气,其所作所为,用后来官府判决话说就是:“各结揽写法,讨钱使用。”
怎个讨钱使用呢?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八月,彭县决定佥派批老百姓来三班服役,指派吏房和户房执行。陶、陈两人听,哈哈,钱来也。
这里要先说明下,大明县衙体制很有意思,大致可以分成三类:官、吏、役。
彭县知县、县丞和屠主簿这样人,在朝廷吏部挂着号,算是*员编制;像是典史以及六房正副主官,无品级,算是吏员编制;至于像陶成、陈佐这样书、算手,连编制都没有,差不多算是聘任合同工——当然,胥吏往往世代相继,比合同工可稳定多——无论如何,他们仍旧属于“吏”这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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