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只有先把长官脑袋砍,然后再逃。”阿萨自己想当然尔回答。
老兵卡拉卡拉地又笑上阵:“哪有这样兵。”
“明明知道去送死,还被别人指挥,哪有这样人?”阿萨觉得不理解。“当然是要想办法活下来。叫去送死,他怎不先上去死给看看?”
老兵摇摇头,仅存独眼露出茫然眼神,扭曲五官抽动下,成为个旁人人无法理解扭曲表情,喃喃说:“当兵,就是这样。”
传来卡啷卡啷声音,阿萨知道是队长桑德斯来,只有他才会现在还穿着钢甲巡逻。
受这多伤居然还能活着。
阿萨对老兵报以个友善微笑。这是个在战场上打几十年滚却始终没滚死老兵,据说全身上下大小伤上百处。因为老是死不,所以部队里有不少人称他为‘老不死’。
“之前在哪儿做过?”看那把刀并不是正规部队标准装备,老兵以为阿萨是单身雇佣兵。
阿萨摇摇头,他是在布拉卡达看到有部队招募雇佣军才加入。当他从卡伦多出来之后才发现在外面自由自在地生活也不是件很简单事情。吃饭,冒险物品都需要钱。几乎就要考虑去找山贼入伙或去帮流氓打架时候,看见支侦察部队正在招募临时士兵,立刻就报名参加。
这个百把人部队有半都是临时在布拉卡达附近招募。有农民,有流浪者,似乎还有几个逃犯混杂在里面,不成规矩,倒也热闹。而这个看起来最古怪老兵居然还是个正规士兵。
“怎还不睡觉?明天可还有任务。”桑德斯队长依然是装备齐全。身钢甲,头带钢盔,左腰配剑右腰挂盾,这些东西仿佛长在他身上样,从不见他脱下来过。盔甲和盾上面都有个圣十字凹纹,阿萨听说那是圣骑士团标志,而圣骑士团连在他故乡那个呆板沉闷地方也是无人不晓,那是帝国最强只部队。
“们正在交换当兵心得体
老兵大概是睡不着,和阿萨搭讪:“小伙子看来身手不错,怎想起来当兵?”
“因为没其他事情做,其实正想去当强盗。”阿萨说老实话。
老兵卡卡地发出声类似把锅打烂笑声,阿萨注意到他喉咙上有道伤痕,大概把声带也弄伤。“小伙子有意思。其实有些时候当强盗也比当兵好,至少没当兵危险。强盗打得过就抢,打不过就逃。当兵,明明应该逃时候长官说不定还叫你冲。”
“那你不冲就是,该逃就逃啊。”
“违反军令,长官可会砍你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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