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恕你不是。”
喜面上无喜无忧,他淡淡地说道:“是律令本该如此……”
这下不但兴喜出望外,连黑夫也长见识。原来在秦国,被教唆犯罪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虽然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处罚上减轻刑事责任。
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哪怕只是教唆其盗取十钱,也将被处以磔刑!这也是猩被重判原因之。
黑夫不由感慨,搁在后世,那些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残害孩子肢体,让这些孩子在火车站旁偷窃、乞讨恶棍,哪怕被抓,也就不轻不重判几年,太轻。
鄂地人,家住夏口,父母死于前年水灾,他无依无靠,在个给他食物同乡诱惑下,随其渡江来到秦国安陆,被迫加入盗墓团伙。
兴说自己14岁,喜没有相信,他说道:“今王十六年时,初令秦国男子书年,以十七岁为成年傅籍,女子为十五岁。你是楚人,本吏无从查问籍贯、年龄是否属实,只能按照旧例,以身高判断。男身高六尺五寸,女身高六尺为成年,称之为大男子、大女子,未到此身高者为小男子、小女子……”
说着,便让狱吏拿着根量身高“秦尺”出来,当场测测,发现兴身高还不到六尺,也就是米三左右,确属于“小男子”,是未成年人。
这下就好办多。
当自己几个同伙被判处黥面城旦,猩甚至被判车裂时,兴害怕得瑟瑟发抖,他只觉得,这秦国县狱公堂,可比墓穴深处可怕多,自己这次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杜绝犯罪,从娃娃抓起,秦国律令思路很明确,而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也算是残酷秦律里,难得见人性光辉……
当然,若是少年犯下严重罪行,比如杀人等,那就法不容赦,但当众处死未成年人,依然是秦律所不容许,得直关到身高、年龄足够,再处以应有处罚。
而后,
可当喜宣布他判决后,兴却大喜过望!
“兴虽参与盗墓,但出于被迫,受人教唆,且身高未盈六尺,当轻罚。罚其入隐官劳役,待成年后,可赐士伍籍,为秦人……”
所谓“隐官”,乃是秦国个特殊机构,用于收容刑余之人官府手工作坊。那些表现良好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亦或是冤假错案里受肉刑,已经无法在社会上容身受害者,都会被安排到隐官去。在那里,他们可以做不算重工作,有口饭吃。
可以这说,隐官身份地位,介于庶人和奴隶之间。
与骇人听闻车裂相比,这是极轻刑罚,兴立刻连连稽首,感谢喜宽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