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撒带着她们去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演出,也曾在巴黎街头演出,读着乐评家骂他们亵渎音乐殿堂评论笑得满地打滚。
后来闹掰原因也如阿巴斯所说,后宫分赃不均,搞不定陛下归属,跳舞最棒女孩、唱歌最棒女孩、长得最漂亮女孩都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地应该是恺撒女朋友。
吹长笛那个后来去茱莉亚音乐学院深造,如今已经是经常登上杂志封面年轻艺术家,上个月还给恺撒寄来她个人演奏会门票,恺撒只是回寄张贺卡,贺卡里夹他跟诺诺合影。
他不是当初那个叛逆男孩,即使去听那个女孩演奏,他也会选择在无人注意角落里默默地听完,不会上台送花,甚至不会打招呼。
“其实想加入那个乐队,只是想跟大家在起玩点什。”阿巴斯说,“不然就只有个人呆着,有点孤单。”
泉关,在那里遇到已经风化骷髅。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他对巫师唱这首歌。”
“你这种人居然会听歌。”
“小时候孤儿院里有个小乐队,在里面是鼓手,那时候偶像是林戈·斯塔尔。”
“披头士乐队鼓手?般人都会喜欢约翰·列侬。”
“其实不会唱歌,乐器玩得也不好,想加入乐队就只能打鼓,就像林戈·斯塔尔。”
“你会是那种害怕孤单人?”恺撒揶揄。
阿巴斯怎会害怕孤单呢?他是武士,是丛林中猛虎,对于这种人来说,孤单是他们引以为傲气息。
“习惯而已。”阿巴斯笑笑。
恺撒愣下,点点头。
习惯于孤单人未必喜欢孤单,就像总是喧闹人也未必那喜欢喧闹,恺撒是喧闹人而阿巴斯是孤单人,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本意。
“以前也组过个乐队,后来解散。”
“听说过,除你都是女孩子,后来还因为你闹掰。”
“这你都知道?”恺撒有些尴尬。
那个电音乐队是学生会舞蹈团前身,如阿巴斯所说,除恺撒其他都是女孩子。
恺撒让她们都穿上复古白裙,营造出弥撒音乐宗教感,可到高潮段落女孩们会从长裙里翻出藏好电音乐器,狂歌劲舞起来,根本就是群混世小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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