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洗手时才看见,你手指上共有两层枪茧,层来自于m16步枪,层则来自于蝎式冲锋枪。”
前者是军中士兵常配枪械,后者则是自由雇佣兵喜欢使用武器。
说到这里,提摩西语气已经近乎笃定。
“你不是什只能打零工可怜流浪汉,火柴马龙先生,你是个曾经在军中服役自由雇佣兵。”
火柴马龙像模像样地叹口气,语气非常遗憾。
流浪汉把最后只洗干净盘子放进篮子里。
他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甚至还冲提摩西笑笑:“为什这问?”
直到这男人起身,提摩西才意识到,对方身高足有将近米九。
自己刚才推测,居然还是低估。
提摩西面无表情地快速说道:“你之前开花生酱罐头前,先用小刀在卡扣处挑下,然后才用开罐器拧开——这是派出在外军方士兵习惯,军粮罐头为防止变质,往往会比市场上普通罐头多层密闭焊接剂。”
过去。
“带那孩子最喜欢花生酱,如果你不介意……”
“哦,花生酱很好。”提摩西笑着说,“和朋友都很喜欢,虽然平时不太吃——还记得他当初最喜欢覆盆子酱,他喜欢所有酸甜口东西。”
他们起享用顿愉快午饭,中间时不时夹杂着几句插科打诨。
直到开始收拾午餐篮子,流浪汉就着湖水,洗净手上沾着酱汁。刚刚发生切像是暗室中冲洗胶片,快速在提摩西脑海里打个转。
“被你看出来,先生——没错,是个赏金猎人。”
“z.府开价二十万美金悬赏粉碎鬣狗,干们这行,谁不想要钱呢,对不对?”
实际上,雇佣兵身份,就是火柴马龙套在流浪汉外皮之下第二层马甲。
假如提摩西追查起来,他能查到火柴马龙今天飞机票、过去几年出入境记录、以及这个雇佣兵在黑白两道活动痕迹。
流浪汉露出欣赏眼神,点点头:“还有呢?”
“你脸上皮肤共有两种颜色,额头比下半张脸更白些,痕迹像是两块毛巾交叠——这是阿富汗本地包头打扮。据所知,雇佣兵往往会仿照当地装束。”
火柴马龙翘起嘴角:“只是这样吗?那可有点草率。”
“还有。”
提摩西语速越来越快。
提摩西动作顿住。
“还没有问,你叫什名字?”
“火柴马龙。”
提摩西站在伞下,右手又次探入外套,按住配枪:
“那,火柴马龙先生,你有过在军队服役经历,而且还当过自由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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