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出来之前就破产,或者最终邹文怀拒绝付钱,抑或是电影质量得不到保证,糟糕到会让李小龙后悔出演这些电影。
李小龙向业内资深人士斯特林·西利芬特请教,征求他意见。
“不用考虑这个,别去。”斯特林·西利芬特意见简单明。[35]
“可是,现在急需用钱。”李小龙回应道。
考虑到自己师父生活现状,斯特林·西利芬特建议道:“听着,如果你决定要去,先张口要钱,坚持让他们为你买好头等舱往返机票。不需要告诉你有关中国电影制片人事。你只需要知道如果你先去那里,有可能你会拿不到钱,也无法购买返程机票,你回不家。你会被困在那儿,可是你家人还在这儿。”
“不,相信邹文怀,会回来。”李小龙说。
1971年6月28日,李小龙与嘉禾签下两部电影合约:《唐山大兄》和《中国拳王》(后改名为《精武门》)。[36]合约结束后,他就打算回来。与大众常规看到故事相反,李小龙始终没有放弃好莱坞。[37]尽管好莱坞曾让他多次失望,但最近参演《盲人追凶》所收获正面反馈让他又重新点燃希望,他对于日后自己在美国发展十分看好。他甚至相信他可以重启《无音笛》拍摄计划。在出发前两天,他在给位朋友信中写道:“这个周日上午要回香港去拍两部电影——《唐山大兄》和《中国拳王》,预计在那儿停留四个月。等回来时,会非常忙,既要筹拍《无音笛》,又要与弗雷德·温特劳布合作部电影,而且,在香港四个月期间,还要与派拉蒙协商合作开拍部电视剧。”[38]
李小龙对他即将开拍这两部嘉禾电影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正式签约之前,他看很多香港功夫片。“他们太差,”李小龙说,“原本打斗和演戏应该是同步进行,动作中要带着戏,可是大多数港片都很肤浅,只有个维度。”[39]虽然他确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他并没预料到这两部电影会对他今后打入好莱坞产生那样重大影响。他与邹文怀合作并不在他职业规划之内,这只是次短暂旅行,主要目是赚钱,他需要让自己已经空空如也银行账户再度充实起来。他是为钱才签这份合约,就这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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