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相:王国相。相当郡太守或县令长,为王国行政长官,级别同郡或县长官,由中央z.府直接委派。
将作大匠:主管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员。
十画
校事:曹操临时设置小吏,负责伺察群臣微过小罪。
十画
东汉选孝廉之有才能者入尚书台,满年得称尚书郎,三年得称侍郎。
侍中:负责侍从天子、应对顾问*员,魏晋时期为门下省长官。
侍御史:负责察举非法*员。
征西将军:高级武官名。不常设,遣将出征时临时任命。
虎贲中郎将:主管虎贲宿卫武官。
廷尉:见三画“大理”。
八画
典军校尉:灵帝中平五年(188)建立西园新军,设立八校尉,典军校尉为八校尉之。
典农中郎将:曹操实行屯田制后所置之官,主管屯田区内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等事,相当郡太守。
刺史:原为监察官,东汉时逐渐变为掌握州军政大权*员。灵帝时,改称州牧。
任免。其负责*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记室:诸王、三公及大将军府及州郡官署内管理文书*员。
六画
丞相:西汉初,丞相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权力更加集中。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主管刑法*员。
骑都尉:统率皇帝羽林骑兵武官。
河南尹:东汉将都城洛阳附近二十县合为行政区,称河南尹,相当于个郡。该地区行政长官亦称河南尹。
参丞相军事:参与丞相府军事谋议高级幕僚。
治中:州刺史佐吏,专管文书。
九画
相国:即丞相。建安十八年(213)魏国建立时置丞相等官,改称丞相为相国。
刺*令史:公府属吏,主管罪法之事。
建德将军:为临时设置杂号将军,后不复置。
录尚书事:尚书台是东汉魏、晋时期行政中枢,加录意即总揽朝政,重臣每带此号。
尚书令:尚书台总管朝廷政务长官。尚书仆射:尚书令副手。
尚书郎:尚书台内负责起草文书*员。
军师祭酒:参谋军事官职。后晋人避司马师讳,改“师”为“谋”。
光禄大夫:负责顾问应对*员,属光禄勋,后来演变为荣誉性散官。
七画
别驾:州刺史上佐。刺史巡视辖区时,别乘驿车随行,故名“别驾”。协助刺史管理州内事务相当于刺史副手。
护军将军:隶属领军武官,主管武官选举。资重者称护军将军,资轻者称中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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