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答道:“不好说,同伙是谁也不好说。犯罪嫌疑人在案前案后都做足两手准备。”
在长达数月案件周期里,警方也找到个别证人。万有光相貌目然,另个嫌疑人却是另回事。不少目击人表示曾在万有光住所附近见过疑似涂媛长相女人——但没人能证实她身份。
“那个人说句话,们无法反驳。”唐明说,“们无法证明涂媛和万有光有紧密关系,同样无法证明涂姝完全不认识万有光——和万有光接触人,们无法证明是涂媛还是涂姝。这是个死循环。”
薄文星补充:“现在们才明白,假扮涂姝是她真正两手准备。如果替代涂姝身份,她就可以远走高飞;而如果被识破,则可以反过来把嫌疑推到涂姝身上。”
当所有证据都在身份指向上出现模糊时,警方事实上为嫌疑人进行自证:具有不在场证明人,是涂媛而不是涂姝。
证明她是万有光同伙。们要找到她指示万有光或者其他人作案证据。”
问题回到原点,警方最终没有找到有力证据。
警方彻查涂媛和万有光过往几年交集,零零碎碎有些通信记录,甚至有他们见面目击证人。但这些均无法作为涂媛参与犯案实证。
“涂媛之所以不否认她和万有光有联系,是因为知道们多少能查到些线索。”在案件追查更长时间后,薄文星叹气说,“但她有恃无恐。她有不在场证明,也知道们调查会到此为止。”
香港警长唐明补充:“而且她被关在烂尾楼里这件事也有解释借口,她把罪名都推给万有光。”
“这份不在场证明——”站在那栋坐落在城市边缘楼房天台,骆承文沉郁地问他搭档,“她是自己把自己关起来,是万有光协助她,还是其他什人做?”
姚盼说:“们不知道。”
传唤问
警方所掌握主要物证,是残留在万有光家中卧室毛发痕迹。
但涂媛和受害人涂姝是同卵双胞胎,DNA鉴别失效。警方无法咬定那些毛发属于涂媛,进而证明涂媛和万有光关系匪浅,而且以此为导向证据也出现矛盾。
“根据举报电话追查到作案货车,在副驾驶座上也发现致头发。”香港警长唐明说起维多利亚港旁“掳人事件”,“但那个疑似是万有光同伙白裙女子,不可能是涂媛——她那时在温州,时间上有矛盾。”
涂媛不在场证明,连带让这些证据并失效。
港警督察骆承文低沉地问:“这到底是怎回事?万有光还有其他同伙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