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事实。他现在仍有些这样朋友,然而证据表明现在比1947年要少。他不像以前那天真,他更能明辨是非。听证委员会中没有人怀疑他忠诚,即使那些指证他人也承认这点,而且跟他1947年获得安全许可时相比,现在他安全风险更小。现在撤销他安全许可依据也是1947年颁给他安全许可依据,们都清楚他现在比那时安全风险更低,在个自由国家似乎不应如此行事……
个人认为,们未能给予奥本海默博士安全许可将是们国家名誉上污点。为他作证很多人都是国科学界中坚力量,他们都支持他。
无论这份意见书是完全出自埃文斯之手还是经过罗布润色,它都称得上意义非凡。在上面引用短短两段话中,它推翻格雷和摩根作为裁决依据“几点考量”中第1、2和4点。但是,它未能反驳第3点,正是这点引发奥本海默后来口中“灾难”。在第3点中,格雷和摩根写道:“们认为他在氢弹计划中表现令人不安……”
为什奥本海默在氢弹计划中表现令人不安?奥本海默反对开发氢弹应急计划,但总顾问委员会其他7名成员也表示反对,他们都清楚地表明各自理由。格雷和摩根真正想表达是,他们反对奥本海默观点,他们不希望z.府顾问中有这样声音。奥本海默想要遏制甚至扭转核军备竞赛,他想鼓励公开m;主辩论,讨论美国是否应该采取种族屠杀作为主要防御战略。显然,在1954年,格雷和摩根认为这些观点令人无法接受。而且,实际上,他们主张是位科学家在军事政策问题上提出强烈异议有违法律,应被禁止。
听证委员会勉强做出相当于有罪判决裁定,这让斯特劳斯松口气,但之后他又开始担心埃文斯异议可能会说服原子能委员会委员撤销判决。毕竟,判决只是个建议,原子能委员会委员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奥本海默律师们想当然地认为,切将遵照程序进行,听证委员会报告将由原子能委员会主管肯尼思·尼科尔斯直接转交给委员们。但尼科尔斯并没有这做,在他看来,奥本海默是个“狡猾浑蛋”,他给委员们写封信,实际上这是份精心炮制案情摘要。尼科尔斯在撰写该信时得到斯特劳斯、《财富》杂志编辑查尔斯·墨菲和罗布指导,这封信重新诠释听证委员会报告。
对于为何不应恢复奥本海默安全许可,尼科尔斯在信中提出个全新理由,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