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感觉不够随意和友好,不像是个可以随手拿起、随身带走产品。艾夫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外观应该让人有种要用只手拿起来冲动。为此,平板边缘底部需要稍微圆润点儿,这样在拿起来时就可以比较随意,不需要多加小心。这意味着工程设计必须把必要连接端口和按钮放在设备侧边,而这个侧边要非常薄,才能在背面形成个小弧度。
关注专利申请人会注意到,苹果在2004年3月申请项专利,并在14个月后获得批准。该专利编号为D504889,所列发明人中有乔布斯和艾夫。专利申请书附件图示里,有张圆角矩形电子平板电脑草图,个人用左手随意拿着,右手食指在触摸屏幕,看起来就是后来上市iPad。
由于Mac当时使用是英特尔芯片,所以乔布斯最初也计划在iPad中使用英特尔正在开发低电压凌动(Atom)芯片。英特尔首席执行官保罗·欧德宁极力推动双方在设计上达成合作,而乔布斯也愿意信任他。英特尔制造处理器是全世界速度最快,然而它们更适用于使用外接电源台式机,如果用在平板电脑上,则可能导致电池续航能力不足。因此,托尼·法德尔极力主张采用基于ARM架构设计,因为这种芯片更简单,耗电量也更小。苹果是ARM早期合作伙伴,第代iPhone就是使用ARM架构。法德尔主张得到其他工程师支持,他也用实际行动证明,如果敢于挑战乔布斯,最终可能会说服乔布斯改变心意。次开会时候,乔布斯坚称,必须相信英特尔能造出优质移动设备芯片。于是法德尔大喊:“错!错!错!”他甚至把自己苹果工卡拍在会议桌上,威胁说要辞职。
最终,乔布斯做出让步:“明白你意思,你们都是公司顶尖人才,不会跟你们唱反调。”事实上,他走向另个极端。苹果不仅获得ARM架构授权,而且还收购拥有150名员工帕洛阿尔托半导体公司(P.A.Semi),让这家微处理器设计公司为平板电脑专门开发款系统级芯片(system-on-a-chip),即A4芯片。这种芯片基于ARM架构,由三星在韩国制造。乔布斯回忆说:
如果不在意能耗和成本,在性能方面,英特尔芯片是最好,也是速度最快。但他们只生产芯片上处理器,所以还需要很多其他部件来配合。而们A4芯片除处理器,还有图形显示、移动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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